叶城县土地开发引水渠工程新门卡提渠防渗改建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城县土地开发引水渠工程新门卡提渠防渗改建项目已由以叶发改农经〔2024】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董选军,招标人为叶城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叶城县境内
2.项目规模:改建8-5m3/s流量防渗渠道13.975km及相关配套设施,渠道沿线维修节制分水闸1座;配套改新建35座渠系建筑物,包括节制分水闸2座、左分水闸23座、冲沙闸1座、渡洪桥6座、农桥2座、渡槽1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001002 |
叶城县土地开发引水渠工程新门卡提渠防渗改建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
180 |
2893.09 |
改建8-5m3/s流量防渗渠道5.715km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E************001001 |
叶城县土地开发引水渠工程新门卡提渠防渗改建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
180 |
3000.0 |
改建8-5m3/s流量防渗渠道8.26km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E************001003 |
叶城县土地开发引水渠工程新门卡提渠防渗改建项目监理标段 |
180 |
119.76 |
对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二检),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第一、第二标段(施工):投标人均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一、第二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水电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银行资信证明)。
(3)限制列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依据。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8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叶城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水利局 |
联 系 人: |
刘爱林 |
联 系 人: |
崔雪娇 |
联系人: |
潘继业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