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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审批信息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苏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10-30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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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水利局泰州市南干河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泰州市南干河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南干河(两泰官河~高港与姜堰交界段)段(5.4km)

建设单位

******水利局

环评机构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水利局拟投资3450万元,整治南干河(两泰官河~高港与姜堰交界段)5.4公里河道,疏浚河道5.205公里,新建岸坡防护8.75公里,新建植被防护约6.2万平方米,恢复11座下河踏步,配套建设泄水槽15条,接长现状排水管6处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闸塘开挖扬尘等,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施工时间较短,为了进一步降低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在施工时采用围墙施工,对河道及堤防挖方过程中的土石方采取多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进行防尘,严禁敞开式作业;对出入施工场地车辆进行冲洗、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清淤底泥退水,施工废水污染物成分简单且易于处理,经明沟收集、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沉淀下来的泥砂与施工弃渣一起堆放在弃土区;生活污水拟利用原有处理设施处理,定期清掏外运,不外排;淤泥堆存产生的底泥退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大部分泥浆将沉淀,沉淀后的表层水通过退水口排出,流入周边受纳水体,其余少量截留在四周的截水沟中,不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人为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弃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分拣后将剩余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不倾倒入河;对于隔油池废弃的油渣经收集后集中进行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可作为有机肥料使用;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开挖土方部分用于工程回填及景观绿化;清淤污泥用作绿化工程填方应按《绿化种植土壤》(GJ/T340-2016)中对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规定的指标(8项重金属指标)进行检测分析。使其达到绿化用土相关标准后方可用于绿化地块,且运输到绿化地块的疏浚底泥应同步考虑平整或造型到位,不能随意堆放。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有限公司年产600吨FEP氟塑料薄膜、软管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600吨FEP氟塑料薄膜、软管项目

建设地点

******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聚全氟乙丙烯(FEP)具有优良的耐热性、不粘性、润滑性、耐化学腐蚀、热稳定性和电绝缘性,市场应用范围广泛;其中聚全氟乙丙烯塑料薄膜和软管由于其优异的耐紫外老化、耐化学******有限公司经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行审备〔2021〕409号),拟******有限公司闲置车间东侧局部建筑面积800m2,购置全自动吹膜机等设备共计22台套新建年产600吨FEP氟塑料薄膜、软管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tFEP氟塑料薄膜、100t氟塑料软管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吹膜和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经SDG酸性废气吸附+二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有组织间歇排放,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非甲烷总烃、氟化氢有组织排放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中非甲烷总烃、氟化氢特别排放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因集气效率,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氟化氢产生。因产生量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其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9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氟化氢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氟化物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设施为吹膜机、挤出线、空压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生产设备和公辅设施,主要设备设施噪声声级大体介于80~90dB(A)之间,为白天1班、每班8h运行。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模头、废模头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其中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模头定期交由综合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废模头料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酸性废气吸附剂、废活性炭及活性炭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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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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