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永福县广福乡龙溪村龙溪1、2、3、4队人饮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10-450326-04-01-196787
二、为改善永福县广福乡龙溪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现同意实施永福县广福乡龙溪村龙溪1、2、3、4队人饮提升工程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广福乡龙溪村龙溪1、2、3、4队人饮提升工程
******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永福县广福乡龙溪村营盘岭
六、项目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物探打井一口,泵房一座,铺设水管1000米,以提升龙溪村1、2、3、4队人饮安全。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84万元,资金来源于关于同意变更永福县2024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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