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林地区市政道路与市政设施维护服务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仙林地区市政道路与市政设施维护服务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0万元(2年)
5、最高限价:48.195万元(2年)(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6、工程概况:沥青路面坑洞、拥包、车辙、沉降、裂缝修补;路牙倒歪调整铺砌、破损更换;人行道坑洞、沉降、凸起、面砖松动和开裂等的修补;检查井破损、沉降更换维修;雨水篦的维修和清理;路基局部硬化处理;新增雨水、污水管道;绿化护栏网的维护和增补;混凝土挡墙;弱电管道增补维修;道闸;进、出口控制器;客户工作站;岗亭、站台灯箱;公交站台;停车场;市政设施的零星维护等。雨水最大管径DN800。
7、采购需求: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等。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大学城辖区内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11、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2023******银行资信证明等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项目总监资质等级及范围:
①具备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 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5月-2024年10月)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4.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邮箱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
(3)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供应商,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售价:1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107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 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委员会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栋3楼
联系方式:******
邮编:211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阳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