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4******消防更新改造工程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ZYT-******-058),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消防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8台、气体灭火系统2套及安装调试。
1.1.2采购预算:168900元(不含税)。
1.1.3到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到货。
1.1.4到货地点:安徽省安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1.5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标准要求。
1.1.6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1.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8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划分:1个,份额100%。
1.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合计不含税总价168494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一)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二)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
(三)应答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须提供国税局出具的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证明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应答人公章。
(四)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一份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同类项目(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供货)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1.提供上述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及合同下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等内容。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五)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制造商参与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函,代理商参与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材料。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应答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应答,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只接受制造商应答;如同一制造商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应答的,则相关应答均将被否决。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七)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6.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7.******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八)其他要求: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进入“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使用供应商角色)然后依次点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要参与的项目名称)-“我要参与”。在填写完相关信息并保存后,再次点击“比选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比选应答”-“购买采购文件”,在售标时间内,使用“沃支付”支付比选文件费用(若支付失败或临时退出支付页面,可在“财务管理”-“费用支付”中找到尚未完成的订单),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2)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在进入沃支付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3)应答人须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步骤的操作,否则将导致应答人无法下载比选文件,视为应答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应答。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目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电子招投标,应答人所下载比选文件为.megp格式,需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的“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并完成安装,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比选文件及进行应答文件编辑等工作。由于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010-******转3-8-2或平台在线客服。《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获取及黑名单情况咨询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本项目须递交电子应答文件和纸质应答文件。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上传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
(2)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77号联通公司810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检测相关费用: / 。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本比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徽联通纪委派驻安庆联通纪检组。
监督电话:******
邮 箱:******
异议联系人:蔡晨(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电话:******(采购代理)
提出异议的方式: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
书面方式:应答人将质疑函原件(加盖应答人公章)送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87号万科金域国际写字楼1503室。
邮件方式:应答人应将对比选文件或公告的异议编制质疑函,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
******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77号
联系人:童经理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87号万科金域国际写字楼1503室
项目联系人:蔡晨 手机:******
项目负责人:蔡晨、赵林超、成浩
邮箱:******
******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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