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88万元(人民币)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488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488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4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超声及电疗治疗仪 | 1 | 182000 | 台 | 工业 | 否 |
2 | 激光磁场理疗仪 | 1 | 162000 | 台 | 工业 | 否 |
3 | 电子针疗仪 | 6 | 4800 | 台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要求:投标格式中标的名称要求填写为“超声及电疗治疗仪”、“激光磁场理疗仪”、“电子针疗仪”,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友情提示: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是指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5楼
方式:******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以对公转账汇款进行报名,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采购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银行福州三叉街支行 |
账号:************90 | 账号:************467 |
2、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
邮编: 350003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0591- ******
2******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九江大厦15楼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