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S55宁宣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 年)》“十五射六纵十横”布局中的“射九”线,呈南北走向,全线位于南京市境内,途经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是苏皖两省间的重要省际通道,同时也是沟通宁杭的通道之一。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是宁宣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集疏运和溧水区对外出行的重要通道,意义十分重大。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扩建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机场枢纽扩建改造工程,位于禄口机场东侧,是机场高速公路与宁宣高速公路的衔接节点。
本次南京至宣城高速公路机场枢纽至和凤枢纽段扩建工程一期(第一阶段)围挡施工位于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侧及启航大道人行道边缘,桩号K27+030~K27+620。
二、询价货物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预计交货时间 |
1 | 围挡 | 2.5m*3m | 米 | 1250 | 2025年4月 |
说明:报价人需根据项目围挡安装地点精确规划运输路线,负责将材料运输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围挡安装施工;表中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甲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三、价格组成
本次围挡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单价,其综合单价包含二部分,第一部分为材料到场价格,第二部分为安装费。
1、材料到场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2、安装费:包含人工费、施工人员保险费、设备费、小型机具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除此单价外询价人不再支付报价人任何费用。
四、交货与验收
1、联系人:于剑平/******。
2、交货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随车提交材料相应的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或质量合格证。
3、材料数量以围挡安装完成并经业主和监理验收通过后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五、质量及技术要求
1、高速公路侧围挡立柱采用镀锌方管80×80×3mm,高度3.3m,采用打桩机打洞,洞深0.8m,人工将立柱放入洞内,采用挖掘机拍入土中,原土回填压实,围挡立柱与波形护栏板之间采用角钢30×30×δ2mm或30×30×δ2mm方钢管焊接成三角状,,间距每3m一道,围挡立柱与护栏立柱重合处采用角钢30×30×δ2mm或30×30×δ2mm方钢管焊接,焊缝高度不低于4mm,长度不低于4cm。
2、启航大道侧围挡立柱采用镀锌方管50×50×2mm,高度3.3m,采用打桩机打洞,洞深0.8m,人工将立柱放入洞内,采用挖掘机拍入土中,回填土压实。护栏立柱设置一道斜撑,斜撑设置在施工区域内侧,斜撑采用角钢30×30×δ2mm或30×30×δ2mm方钢管,斜撑顶部支撑在立柱2m以上位置,底部采用钢筋锚固,钢筋入土深度50cm。
3、围挡面板高2.5m,标准宽度3m,采用单面绿草50mm厚夹芯板。高速公路侧警示条贴在面板底部60cm以上(波形钢护栏上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交警对接要求选择是否需要开视口,如需要,视口内部应采用网状防护。
4、高速公路侧围挡顶部外侧设置220VLED警示灯带,内侧设置1.5m间隔的喷淋头,每隔一幅设置一个红色爆闪灯(6m间距),从顶部向下100cm,在K27+300处设置一个应急疏散门。
六、结算、付款方式
(一)结算
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财务部、物资部留存备查。
2、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期满3个月内没有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的,甲方在合同期满3个月后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无预付款。
(二)付款
1******银行转账。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结算后30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95%。
3、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除非甲方同意,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围挡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250 单位: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