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配置CRV自动发苗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6-00189 ******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配置CRV自动发苗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一、项目背景基于沈阳市铁西区的发展思路及战略目标,结合预防接种门诊实际设置情况及信息化情况,本着先进、实用的原则,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应为:“以安全接种为中心”,提供先进的、便捷的、人性化的信息服务,提升预防接种信息化服务水平,为沈阳市铁西区预防接种的发展战略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支撑,并最终实现以下目标:(一)人性化:本着“以安全接种为中心”的原则,系统的每个细节设置需人性化,操作简单,方便业务人员。(二)智能化:应突出智能的特点,尽可能减少人工环节,增强自动化的程度。(三)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中,通过智能冷库、自动发苗、综合统计分析等应用建设使预防接种门诊各级业务操作更加安全及规范化。 |
★二、建设内容门诊智能冷链疫苗储发机器人系统1套。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系统硬件及软件、供货、安装调试、集成、项目验收、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三、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一)门诊智能冷链疫苗储发机器人系统1.系统设计要求⑴先进性采用先进的基于构件/构架的设计思想和开发方法。⑵安全性系统采用分级管理模式,对不同级别用户的操作权限和数据访问范围有严格的限制。⑶可扩展性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框架,模块之间相对独立又可相互关联。在已有功能基础上支持较方便的添加新模块或新功能。⑷易维护性采用模块化通用硬件、参数配置等手段,确保管理员可自行维护系统基础设置。系统升级和日常维护方便。系统为管理员有系统设置和维护功能,包括用户和权限设置、日志监控、远程备份等。⑸可操作性设计方案符合业务流程,不是停留理论框架,而是切实可行,并具有创新的价值 。(二)系统应用需求通过部署门诊智能冷链疫苗储发机器人系统,实现对现有冷链环境改造、改变接种单位疫苗传统存储方式。实现以下功能:⑴盘点功能:能够对设备内货架上存储疫苗数量进行盘点,实现疫苗的自动盘点。⑵发苗功能:在接收到取苗指令后,机械臂能根据指令执行相应取苗动作,将所需要的疫苗发送至指定接种台。⑶批量疫苗退苗:可对选定批号或者追溯码的疫苗进行批量连续退库,并伴有声光提示或界面醒目提示直至退库完成。⑷锁定疫苗管理:实现按照批号或者追溯码对问题疫苗进行锁定管理,防止其被发出误用。⑸库存管理:能够实现疫苗库存的精准管理,包括入库数量、出库数量、库存预警等。⑹历史记录查询:支持历史记录查询功能,能够便捷地检索并展示历史发苗信息,为疫苗管理与追溯提供有力支持。通过实现以上的管理功能,将显著提高基层单位预防接种工作的效率,确保接种流程的安全准确,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接种疫苗,实现疫苗接种更安全、疫苗管理更智能、预防接种更高效的目的。本系统与现有的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系统(是将计算机、通讯、多媒体、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处理技术应用于预防接种的总体业务管理系统,将预约取号、健康询问、登记、候种、接种、留观等各环节连通,实现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全流程的信息管理。包括健康状况询问,电子签核,接种验证,电子签章,受种者人脸识别,声像回溯等诸多功能。)需无缝对接,本项目建设后将大幅度减轻基层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减少接种工作中人为差错及接种事故,通过系统控制自动发苗,杜绝用错苗的几率,提高疫苗接种安全性。缩短疫苗因出入库、搬运、频繁开箱等造成的超温暴露,降低超温环境对疫苗质量的影响。通过自动化手段,保障疫苗处于稳定的低温环境中,在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提高人群抗体水平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利用自动化手段,降低冷库管理人员工作难度,提升工作环境舒适度,降低工作强度,节省人力成本,提高受种者满意度。同时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依法承担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的相关要求。(三)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T 50311-2007) 《视频安防监控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20815-2006)《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5个附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4月10日公安部第6号令《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冷藏库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11-2000) |
★四、系统主要参数及要求按本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附表“门诊智能冷链疫苗储发机器人系统技术参数表”执行,如实施过程中因实际情况需要方案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
★五、其他服务要求:(一)场地拆旧改建场地拆旧改建:原有场地内设备拆除,智能冷库装修及拆改等(建设区域平面尺寸示意图见第三章服务需求);(二)售后服务提供质保期间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在产品发生故障后,接到使用单位维修要求电话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故障。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并运行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履约完成且全部验收合格,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对应金额的发票后,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落实情况支付合同金额。 |
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程序:按行业程序验收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热线支持:7*24小时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三年。1. 质保期内供应商须对系统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除外)所发生的问题提供免费的咨询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一个月内无法修复,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及安装。保修期内发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保修期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直到达到验收指标和性能要求,并且在保修范围损坏而更换的部件保修期顺延。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系统软件的终身免费升级、维护服务。 |
伴随服务1、安装调试及验收1)安装: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2.技术培训计划1)用户项目现场培训1:供应商在用户现场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现场培训,除日常操作培训外,主要包括系统的维护。2)用户项目现场培训2:供应商在用户现场进行现场应用培训,主要内容为系统的使用。3、维修与指导如果质保期内系统发生故障,供应商在收到用户的维修服务要求后1小时内做出回应,并收到使用方报修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给出解决方案,如无法电话解决须派售后工程师上门。 |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文件中未提及的工具、辅材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本项目产品所应用软件须均为正版,由产品软件版权产生的任何纠纷以及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3.对于供应商未按期履约,致使采购人本年度采购预算被收回的情况,采购人无条件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赔偿合同金额的10%。 |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并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以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16时3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另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须线上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6-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 联系方式:******855-801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朱美娜 电 话:******855-801【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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