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及东溪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人工湿地)
补充通知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的《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及东溪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程(人工湿地)》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 施工员:3人;市政施工员1人,安装施工员1人,水利水电施工员1人;
现更正为:施工员:2人;市政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现调整为: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保证金 现调整为: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提交承诺函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50000元填写)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账号:
******有限公司武夷山支行
******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帐 号:************4029
******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 。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 。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 。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c./。
⑦其他形式:无。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⑤其他: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提交保证金的,需在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退保资料寄到:地址:武夷山市清献大道189号万兆广场6幢2楼,收件人:张权忠,联系电话:****** (退保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账证明,退保申请、收据)。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原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现调整为:
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仅适用于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 7 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