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情况:
******医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医院;
项目建设地点:滨海县向阳大道390号;
投资总额:7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皋风雷/******9131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起五个工作日止。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放。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带病原生物的气溶胶等通过加强院区通风,产生的影响很小,不进行详细说明。。
******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要求,总氮、氨氮、总磷达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场界昼间和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敏感点的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能够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地方环卫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三、公示内容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四、环评单位情况:
******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县城雨润星雨华府2幢305室
联系人:陈胜将 联系电话/传真:******
附:******医院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