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马尔康7#8#9#地块大藏光伏项目交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电源、火灾报警、视频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
竞价文件
采 购 人:成都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
三、响应人技术服务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可靠性
项目编号:POWERCHINA-0207-250040MEKDZGF-16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竞价采购方式采购马尔康7#8#9#地块大藏光伏项目交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电源、火灾报警、视频监控等设备,现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阿坝州大藏乡、马尔康镇,本项目拟新建一座光伏电站(含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及附属设施)。其中,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400MW(交流侧),计划实际装机容量480.0198MWp(直流侧);马尔康7#8#9#地块大藏光伏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境内,场址距马尔康市直线距离约20km,交通较为便利。场址中心位于场址中心经纬度坐标N 32°9′18.36″、E102°17′27.60″。项目拟新建2座220kV升压站(1#和 2#升压站及含40MW/80MWh 电源侧储能),1#220kV升压站通过新建1回220kV线路在2#220kV升压站汇集后,拟以1回 220kV线路送出接入马尔康500kV变电站。
2、采购范围:1#、2#升压站的交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电源、火灾报警、视频监控等设备的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质检、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所供设备的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技术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的“技术部分”。
3、采购数量:详见第五章五、报价表和竞价文件技术部分
4、交货时间:计划于2025年4月20日前发至预制舱生产厂家进行集成(青岛特锐德成都生产基地)。具体发货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预制舱生产厂家(青岛特锐德成都生产基地)或马尔康7#8#9#地块大藏光伏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若直发工地现场,根据项目道路情况,采购人建议运输车辆为货箱长度为9.6米的四桥燃油车。具体运输方式和条件由响应人自行了解提出运输方案,响应人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至工地现场采购人指定位置,发运合同设备所需的运输工具由响应人负责向运输部门办理申请手续,但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内,不得提出额外费用变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竞价文件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采购范围相关供货业绩(提供业绩统计表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或运行证明材料)。
5、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近5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需提供证明或承诺)。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5年2月24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价文件。
2、有意参加竞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竞价文件:
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获取竞价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竞价文件(不提供纸质版)。
注:响应人所提供资料若有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3、本采购项目竞价文件免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服务中心或咨询客服,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递,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投递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集采平台客服电话:******06。
(2)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等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成交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补充递交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竞价文件的响应人。
3、******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本次竞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 购 人:成都院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政和街8号
联 系 人:赵惊春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 话: 028-******
电子邮箱: ******
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竞价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竞价公告 |
1.1.4 | 采购名称 | 详见竞价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竞价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竞价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竞价公告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竞价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竞价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竞价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竞价公告 |
1.4.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竞价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竞价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踏勘联系人及电话***************** |
2.2.1 | 响应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24日17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
3.2.3 | 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物出厂价(包括税金)、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保险、出厂前的组装、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采购人参加设计联络会的费用(含食宿、交通、会务费等,按6×3人日计)、出厂验收(含食宿、交通、会务费等,按8×3人日计)及其他所有服务费用的总和,响应人必须填写上述各项的费用。 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
3.3.1 | 报价有效期 | 90天 |
3.4.1 | 投标担保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标段不设投标保证金。 ******有限公司和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库: ①响应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②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竞价公告 |
3.5.4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竞价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正本1份(仅成交人提供) | |
装订要求 | 1.响应文件按竞价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装订,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或分册装订由响应人自行决定,不作统一要求。 2.若响应人将响应文件分成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增加“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 3.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竞价文件有多个包件且要求响应文件分包件装订时,响应文件封面增加相应包件号(仅适用于分包件投标)。 5.响应人同时投多个包件,资格审查资料可在某一包件中提供,其它包件中可不提供(仅适用于分包件投标)。 | |
响应文件 | 1、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集采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若需要纸质版,则跟纸质版一起提供U盘1个,包含:提供PDF版本1份,同时提供用WORD、EXCEL编辑的文件1份,图纸AUTOCAD格式。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竞价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标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6.4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 |
7.1 |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 响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提供近3年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
7.4.1 | 履约担保 | ******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1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1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竞价须知前附表。
1.4.2响应人应按第五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证明其资格的文件。
1.4.3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竞价进行资格审查。
1.4.4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个体在本竞价项目或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竞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竞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现场。
(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响应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安全由响应人自己负责。
1.10.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竞价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0.2响应人应根据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竞价文件作出响应。
1.10.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竞价将被否决。
2.1.1竞价文件包括:
(1)竞价公告;
(2)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竞价文件予以澄清。
2.2.2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在距报价截止时间的2天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竞价文件内容。若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天内发补充通知,且所发补充通知的内容将会实质性延长报价时间,则将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以保证响应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响应文件。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竞价文件的响应人,并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竞价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若有)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信誉及财务状况
(7)绿色低碳
(8)商务偏差表
(9)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技术参数、性能保证
(3)响应人技术服务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可靠性
(4)投标设备交货期及设备交货保证措施的可靠性
(5)运输方案及保障计划
(6)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7)技术参数对比表
响应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价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响应报价。响应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修改竞价响应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报价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价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报价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竞价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中标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情形)的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响应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4 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价文件有关交货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响应文件),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1响应人应当按照竞价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响应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根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规定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响应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响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限及适用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4.1在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价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价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竞价或骗取中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价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公告/邀请函中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价”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委员会服务。
******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竞价资格审查---是否满足竞价文件的资格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竞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竞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采购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竞价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3)有效响应人价格从低到高不在五家之内的。
1.4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委员会认为需要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响应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详评及澄清情况,对进入详评阶段的响应人增加报价轮次。
3.2.5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竞价文件的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评审原则: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依据响应文件,对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从商务、技术、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评审占10%,技术评审占45%,报价评审45%。报价部分的分值通过计算得出,报价评审以有效响应人评审价平均值的90%作为基准值;高于基准值的响应人每高出基准值1%扣1分,低于基准值1%的响应人扣0.5分;有效响应人报价高出基准价30%或低于基准价30%的,评标基准价在扣除该响应人报价后重新计算(重新计算仅一次)。所有报价按照新的基准价进行评审。评标因素如下:
序号 | 商务评审因素 | 技术评审因素 |
一 | 对竞价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程度,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含商务偏差评价) | 对竞价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程度,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及完整性(含技术偏差评价) |
二 | 企业资质 | 技术参数、性能保证 |
三 | 业绩 | 响应人技术服务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可靠性 |
四 | 综合实力及信誉 | 投标设备交货期及设备交货保证措施的可靠性 |
五 | 绿色低碳 | 运输方案及保障计划 |
五、评标报告
******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二名为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
报价”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
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合同名称: 设备采购合同
工程地点: XX省XX市XX(区/县)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通过竞价采购方式,将 设备采购合同授予 (以下简称卖方)。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协议书如下:
1.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
1.1 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1.2合同(预)谈判会议纪要
1.3 合同条款
1.4 合同价格表
1.5 合同附件:
(1)技术协议
(2)中标通知书(若有)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若有)
(4)招标/询价文件、附图及附件(包括在招标期内,买方书面提出的所有补充通知和其它合同双方同意的书面协议及文件)
(5)卖方提供的正式投标/复询文件(包括买方书面认可的建议及补充资料、以及买方书面认可的澄清答复)
(6)履约保函(若有)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8)双方在履约期间形成的会议纪要以及其它书面承诺
(9)安全生产责任书
(10)保廉承诺书
(11)保密协议
(1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13)其他合同文件
2.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若属同一事项的约定或同一序列的文件出现矛盾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3.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一方提交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用电传或传真,并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地址送交。
4. 本合同为不含税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其中不含税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税金为人民币 元,适用税率为 %,税率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调整。
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额为按国家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额,此税额不代表本合同执行中买方实际支付的增值税额以及卖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本合同的增值税额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执行;如因卖方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5.卖方保证按照本协议书第1条所列全部文件的规定进行工作,承担上述文件规定的卖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6.买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后,将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向卖方支付款项和提供必要的条件。
7.双方同意
(1)上述工作内容的实施和完成须取得买方认可。
(2)合同有效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完成和实现合同文件全部条款及要求(包括质量保证期)时为止。
(3)本合同协议书(包括构成合同内容组成部分的所有文件)未尽事宜,双方应基于公平、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协议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成立,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盖章) | 卖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名)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浣花北路1号 | 地址: |
邮政编码:610072 | 邮政编码: |
******银行: | ******银行: |
账号名称: | 账号名称: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技术协议、中标通知书(若有)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若有)、招标/询价文件、附图及附件(包括在招标期内,买方书面提出的所有补充通知和其它合同双方同意的书面协议及文件)、卖方提供的正式投标/复询文件(包括买方书面认可的建议及补充资料、以及买方书面认可的澄清答复)、履约保函(若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双方在履约期间形成的会议纪要以及其它书面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书、保廉承诺书、保密协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其他合同文件。
1.1.1.2 招标/询价文件及附图附件:包括在招标期内,买方书面提出的所有补充通知和其它合同双方同意的书面协议及文件。
1.1.1.3 卖方提供的正式投标/复询文件:包括买方书面认可的建议及补充资料、以及买方书面认可的澄清答复。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业主:指对工程享有所有权的主体。
1.1.2.5 投标/复询价人:由招标人认可的,能够按招标/询价文件规定条件提出投标文件、实施合同的合格单位。
1.1.2.6 中标人:被选中与招标/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投标/复询价人。
1.1.2.7 分包人:买方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认可的符合1.9节规定的单位,又称 “分包单位”。
1.1.2.8 买方代表:是指由买方委派的,代表买方全面负责处理和监督合同技术、经济事项的个人或单位,又称“发包人代表”。
1.1.2.9 工程师代表(包括监理工程师):是指由买方代表指定的代表。在授权范围内,有权代表买方。
1.1.2.10驻工地代表:卖方派驻工地服务的代表。
1.1.2.11安装单位:负责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包括本合同设备的安装)。
1.1.3 合同价格:指投标格式中所列的、在合同谈判期间按本招标/询价文件有关条款追加或扣除的、并已被招标/询价人接受的单价和总价。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机械、仪器、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工具和材料、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图纸:凡与合同有关,批准使用的图纸、图表、设计数据、材料清单、说明书、手册,程序、报告、详细说明、目录、现场须知和其它递交的资料。
1.1.7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8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9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10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1 商业运行:指合同设备已安装完毕,已通过国家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试验和和考核试运行,并且该设备已能按计划、持续稳定地运行。具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12 技术服务:指买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3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4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5 工程
1.1.15.1 工程: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5.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合同文件中指明的货物安装和运行所属工程所在场所。
1.1.16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次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7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8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双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若属同一事项的约定或同一序列的文件出现矛盾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上述文件的图纸和文字说明发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
1.4.1 合同协议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1.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合同专用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通知卖方。
除买方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部分转让与分包。否则,视为违约。对买方同意的分包项目,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7.1买方代表受买方的委托有权解决和处理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
1.7.2买方代表有权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做出决定,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1.7.3买方代表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材料,对此,卖方不应拒绝。
1.7.4买方代表有权指定和委派工程师代表,但应通知卖方。
1.7.5工程师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有权代表买方代表对承包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对设备进行检测和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
1.7.6买方代表对工程师代表未能否定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或材料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出返工通知。
1.7.7卖方对工程师代表所做出的任何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请买方代表对该决定重新予以确认、或更改、或撤销。
驻工地代表的职责是在工地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代表卖方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指导本合同范围内设备的安装和试验,参加设备开箱验收、质量检查、设备现场试验、验收,提供培训、技术资料和协调等服务。工程完工后,对现场有关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及处理意见等,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代表,并配合买方完成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1.9.1 为了保证设备连接和安装正确无误,要求本合同卖方以及卖方与分包人之间相关联的图纸互相交换。各方之间的图纸交换和调整修改,除合同规定外,不得因此增加额外费用。各方交流传递的所有图纸、必要的说明和函件应同时抄送买方4份。各卖方之间(包括本合同的卖方和本合同之外的卖方)发生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买方有权以对整个项目最有利方式做出决定,各方不得拒绝。
1.9.2 卖方按合同规定进行分包,卖方与分包人之间的合作协议、分包合同副本及卖方与分包人之间交流传递的所有图纸、必要的说明和函件应同时送买方4份,不另外收费。卖方与分包人发生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买方有权以对整个项目最有利方式做出决定,各方不得拒绝。
1.10.1在合同有效期间,涉及合同中设备设计性能及设备的必要增减等主要技术问题由买方和卖方参加在双方约定地点召开的设计联络会议讨论,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后生效。
1.10.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设计联络会之外,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同意的技术条款补充或修改,亦应形成书面文件,由双方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1.10.3在合同有效期内,买方代表提出并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书是合同的补充,卖方不应拒绝。
1.10.4卖方不得以买方代表提出并签署的设计修改或工作量的变化为理由,解除或变更其对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卖方在本项合同的实施中,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不能保证质量的工艺。在买方代表书面同意前,不得自行对合同规定的设备或材料进行变更或替代。买方代表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并发出通知后,卖方应按通知立即更换,并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即使经买方代表书面同意更改或替代的设备和材料,也不得有损于买方的利益及增加合同金额的情况发生。
卖方必须按合同规定,严格遵照技术规范进行工作,保证质量。并应建立质检机构,进行质量自检,自检报告抄送买方代表4份,必要时,买方代表有权进行质量抽查。抽查材料或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卖方应进行处理或更换,并再进行试验和得到买方代表的认可,其费用由卖方负担,否则买方可以拒收。
1.13.1 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按照卖方投标时的进度表计划确定卖方交货时间。
1.13.2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买方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若要求更改供货时间,应在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卖方,协商解决。
1.14.1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工作所需要的标准,应按本合同技术协议中的规定执行。如采用与规定标准相当的其它标准时,应附有具体说明,并附相关标准的原文,并经买方代表书面同意。
1.14.2供货设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5.1买方代表对合同的解释起决定作用,买方代表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材料,并有权决定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1.15.2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在接到卖方提出书面要求的20天内,可对合同文件解释的有关问题做出书面决定。
1.15.3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卖方在收到买方代表书面决定后10天内,如向买方代表提出疑问或异议或询问,并提出理由,买方代表收到文件后应10天内书面通知合同双方,确认、更改或撤销该项决定,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卖方应按合同之规定,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工程设计所需的制造图纸、资料、技术资料及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资料。设备完工资料随设备一并发送至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地址,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完工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18份,电子文件载体2套。
2.1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并负责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设备组装、试验、指导安装(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等服务。
2.2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设备供货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虽然在发货清单中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为满足合同设备技术规范的要求所必须提供的,经双方核实确认后,卖方应负责将所缺的设备及备品备件、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设备预付款,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以及支付条件、支付时间等。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投料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设备投料款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以及支付条件、支付时间等。
3.2.2 到货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设备到货款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以及支付条件、支付时间等。
3.2.3 验收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设备验收款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以及支付条件、支付时间等。
3.2.4 质量保证金
专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设备到质量保证金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以及支付条件、支付时间等。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银行开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不超过1年期。
(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卖方继续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4)卖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买方需协助卖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卖方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卖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应在每批设备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住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俗成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出厂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合同设备出厂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和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2 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3 买方代表可要求进行非规定项目的试验,若试验结果表明设备工艺、材料不良,则试验费由卖方负责;否则,由买方负担。
4.2.4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当设备通过规定的试验,买方代表应在卖方试验报告上签字认可。试验未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时,买方代表有权决定不准发货。
4.2.6 买方代表参与交出厂验收及签署出厂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对于为保证精确装配而需要具备明亮洁净加工面的合同设备,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并用木材或其他软材料加以防护。对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防尘包装。对仪器仪表、精密部件及设备应密封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部件,采用加(焊)支撑以防变形。对零散件及运输易损件,用集装箱运输。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并应装在置于包装箱内的专用防潮防雨铁盒内。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另寄,以免影响进度。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卖方。
5.2.1 包装箱外部标志及起吊位置应符合中国及项目所在国相关包装标准。
5.2.2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收发货单位名称、地址、产品净重、装箱重、重心线及吊索位置,箱子外形尺寸,“共 箱,第 箱”,轻放或不得倒置等字样或标志,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3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发运合同设备所需的运输工具由卖方负责向运输部门办理申请手续,但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5.3.2 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书面通知买方和买方代表,经买方代表书面同意后方能发运。
5.3.4 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3.5 卖方应在设备交付发运的同时,将每次发运的货名、件数、尺寸、编号、发运日期、发运地名及车号等通知买方和买方代表。
5.3.6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件运输重量,一般不超过25t;单件包装的外形尺寸,一般不得大于6m长、3.2m宽、3.2m高。重量超过25t或外形尺寸超大的设备,应予以说明,并应将货物的重心吊点的草图在发货前7天邮寄或传真至买方。
5.3.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备到达交货地之前7天,卖方应将提货单、发货单、装箱单、识别标志、保险费收据、检验证及其必须提交的单据一式2份,送达买方,并同时送2份给买方代表。
5.3.8 设备运输过程中,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由卖方负责。运输中发生设备损坏和丢失情况,也应由卖方负责同运输部门交涉,并由卖方负责免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补充供货。
5.3.9 有特殊装/卸车要求的专用工器具应由卖方供给。
5.3.10由制造厂至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设备交货地点的设备包装、加固、装运和运输费及保险费已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
5.4.1 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现场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3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3日内免费替换。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就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也可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同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
6.1.6 如开箱检验的结果,不能满足合同文件的规定,或设备不能确保正常运行,买方代表可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设备,甚至拒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6.1.7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3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3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买方可附条件接收合同设备;若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货物质量问题,买方要求退货的,卖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6.3.4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方应在收到业主签发的“初步验收合格证书”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合格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6.4.2 对于在考核中发现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和设备,应由卖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后,再进行试验和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发初步验收合格证书。
6.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时,经业主及合同双方按合同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对设备进行考核合格后,买方收到业主方签发的“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后7日内向卖方签发 “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在“最终验收合格证书”签发前,若发现重大缺陷,则应由卖方按合同规定修复,同时合同设备重新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7.1 卖方应派遣具有合格资质且能满足工程要求的人员到现场对安装、试验和试运行进行指导,应对安装单位就安装方法、工艺、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并对安装和试验质量负责监督。
7.2 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卖方应自行负责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签证、项目所在国的行业取证包括但不限于:登高、工业安全、逃生、防火等,买方提供必要协助。
7.3 卖方技术服务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技术服务人员,重新选派技术服务人员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当买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卖方有服务承诺的以两者最短的时间为准)。
7.4 卖方派遣驻工地人员发生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设备总报价中。
7.5 卖方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终身免费软件更新、维护及相关服务。该软件特指供货范围所确定的,并与相应的硬件是完全适配的。若该软件在该工程实际运行阶段,与相应的硬件存在不匹配,卖方应按照该工程的技术要求,迅速且无偿提供满足系统运行要求的软件。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签发“初步验收证书”验收之日起48个月,如对合同设备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的方案须获得业主或买方的认可。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修理或更换的,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若卖方怠于履行前述方案或无理由拒绝买方或工程业主提出的其他方案,买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设备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8.3 质量保证期的终止不能视为卖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保证期内被发现),卖方对纠正潜在缺陷应负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保证期终止后10年或以合同设备的承诺质量保证期为准。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卖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8.4因设计缺陷导致设备发生质量问题的,卖方须在设备设计寿命期内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
9.1买方代表认定的卖方或分包人提供的的服务、设备、工艺和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时,称为“缺陷”。
9.2买方代表发现缺陷后,应尽快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负责以最快的速度修复缺陷或更换设备。
9.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若卖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进行缺陷修复,则买方可着手处理,其风险和费用仍由卖方承担。
9.4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缺陷,质量保证期应按照由于此种缺陷或损坏,致使设备不能使用的时间予以延长,按8.2条规定执行。
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卖方应按招标/询价文件“履约保函格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执行和完成。合同内所有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后3个月内,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由买方退还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或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银行担保,履约保函金额或履约保证金等于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函有效期至买方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后3个月,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履约其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中扣款。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如第三方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来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1卖方应承担纳税的义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税种和税额必须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由卖方办理和交纳。
13.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境外征收的有关税金,应由卖方承担。
14.1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从出厂地点到目的地,由卖方负责投货物全额保险。
14.2卖方应负责对派遣至工地现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安全保险。
本合同为总价/单价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含税合同价格不受任何价格因素变化的影响。卖方应充分考虑并承担合同执行期内的各种风险,在合同有效期间,买方不考虑对不含税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7.1未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不能更改合同条款的任何部分。但是,合同条款的任何更改不能免除任何一方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任何合同义务。
17.2买方代表有权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对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局部变更、改正、删除或增加。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更改应得到买方确认。
17.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提出书面修改通知后,若卖方认为会影响其履行合同义务,应在7天内通知买方代表,买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的7天内对是否进行修改作出确认。
17.4买方代表对修改进行确认后,卖方应立即执行。如修改引起合同金额变化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合同变更补充协议后,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17.5以上所有经双方确认的修改,如引起合同金额的变化,由买卖双方按17.6条协商后确定。
17.6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当修改引起价格变化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 %时,合同总金额不变;当修改引起价格变化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 %,对超过±10%部分进行调整并按照双方商定的金额来修改合同的金额。
17.7项目修改引起的价格变动计算方法,应按照合同单项价格进行计算。
18.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8.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8.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未能按本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图纸、资料、与图纸资料相配套满足合同要求的电子文档时,应在规定时间后3日起按每张图纸或每份资料每天 1000 元人民币支付违约金,或每份电子文件载体每天1000元人民币支付违约金,直至提供图纸、资料以及满足合同要求的电子文档时为止。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应达到相应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不得随意修改。
18.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能按本合同文件第7条约定的条件和买方规定的时间提供现场服务,应按每人每天1000元人民币支付违约金,直至提供现场服务时为止。
18.5卖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18.6卖方未按照第5条对于设备进行包装、标志或运输,对买方设备进场控制、开箱验收、资料整理等工作带来不便,影响设备交货款支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18.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3日时,买方保留与卖方协商的权利,共同商定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8.8 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违约金:
(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任何一台设备在出厂试验、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或投入运行过程中显示其未满足保证值而且如果卖方在发现不合格之日起的3日内未能改善设备的状态使之满足保证值时,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验收此设备;买方有权对已接收或投运的设备进行退货处理。
(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备运至现场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导致设备不能按期投运,每影响 1 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物总价的1%违约金,不满1天按1天计算。
(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备、材料、制造缺陷造成设备停运,每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物总价的1%违约金。
18.9买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办法”按时支付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以此作为违约金。
18.10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该设备相关的违约条款。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1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3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20.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或专有条款规定的其他时间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20.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0.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长,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下列方式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22.1卖方应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并遵循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施工。
22.2卖方应根据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制定针对卖方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并自行对其人员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3卖方现场人员应遵守买方项目部制定的环境、安全方面的规定。
22.4非买方原因卖方现场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卖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5本合同中的货物在安装过程中,在买方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下,由于卖方人员操作错误或失当而导致物体及人员坠落、触电、火灾造成的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负责。
22.6卖方派往工地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卖方应对派往工地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管理、高空作业等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在作业过程中服从项目部相关制度规章的管理。
22.7卖方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各类责任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2.8卖方应积极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要明确,现场需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持证上岗。
22.9作业班组要坚持执行班前交底制度。每天作业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传达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加强班前安全教育。
22.10卖方应不断建立健全现场应急救援体系。制订现场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方案,配备应急队伍及物资,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能够快速反应,采取正确措施。
23.1卖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3.2不管买方、卖方是否通过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各方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依照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23.3买方、卖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作区域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及其他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的后果。
23.4卖方在安装作业过程中按照现场管理规划有序的堆放弃用垃圾,加强对噪声、废气的治理和排放,卖方应保持施工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
23.5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对项目整体是安全的、环保的,并在安装及运行中对人类是安全友好的。卖方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其产品应符合买方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要求,不能对接触该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1.1.1 合同
1.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给买方的所有设备、机械、仪器、备品备件、工具和材料,以及所有合同下设备的设计、装配、检验、工厂和现场试验、组装、指导安装、起动、初期运行、验收试验、商业运行和维修有关的技术资料(下称“技术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有限公司。
1.1.11 商业运行:指项目全容量并网,完成生产运行前的准备工作后,业主组织进行的工程验收,验收后移交进入商业运行。
1.1.12 技术服务:指卖方对合同设备组装、安装、试运行和验收试验的监督和指导,提供技术援助、调试、培训和按合同要求所包含的其它责任。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本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买方联系人: ;
买方联系方式: 。
卖方联系人: ;
卖方联系方式: 。
1.13.1 按照卖方投标时的进度表计划,卖方应于2025年4月20日交货。
1.13.2买方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若要求更改供货时间,应在10日之前书面通知卖方,协商解决。
2.1卖方应负责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并负责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设备组装、试验、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等服务。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2.2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设备供货和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虽然在发货清单中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为满足合同设备技术规范的要求所必须提供的,经双方核实确认后,卖方应负责将所缺的设备及备品备件、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设备投料款
设备投料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2.2 设备到货款
设备到货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0%。当合同设备运到交货地点,经清点无误并开箱验收合格,卖方提交书面申请、到货签收单、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2.3 设备安装验收款
设备安装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卖方提交书面申请、买方签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书”、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2.4 设备竣工验收款
设备竣工验收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项目整体竣工并通过项目业主方竣工验收,卖方提交书面申请、买方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相应金额的收据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2.5 设备竣工结算款
设备竣工结算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项目整体经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并出具的审核定案报告后,卖方提交书面申请、相应金额的收据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3.2.5 质量保证金
设备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待合同设备缺陷责任期满,即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24个月,卖方提交书面申请、相应金额的收据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银行开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不超过1年期。
(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卖方继续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4)卖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买方需协助卖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统一社会代码:************71
买方住所:成都青羊区浣花北路1号
******银行成都第二支行
买方账号:************4999
买方联系电话:028-******
(6)卖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应在每批设备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买方是否参与出厂前检验:是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就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2)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10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2)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4.1 合同设备试运行结束且本总承包项目整体竣工并通过项目业主方竣工验收,买方给卖方签署本合同设备“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合同设备“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6.4.2 对于在考核中发现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和设备,应由卖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后,再进行试验和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发初步验收合格证书。
6.4.3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时,经业主及合同双方按合同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对设备进行考核合格后,买方向卖方签发 “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在“最终验收合格证书”签发前,若发现重大缺陷,则应由卖方按合同规定修复,同时合同设备重新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8.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
8.1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2年。
10.1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卖方应按合同文件“履约保函格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执行和完成。合同内所有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后 个月内,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由买方退还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或无息退还或履约保证金。
******银行担保,履约保函金额或履约保证金等于合同总金额的10 %,履约保函有效期至本工程整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且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后 60 日止,由买方退还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或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履约其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中扣款。在履约保函自动失效前,若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参照履约保函各项内容无条件重新开立第二份保函。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含税合同价格不受任何价格因素变化的影响。卖方应充分考虑并承担合同执行期内的各种风险,在合同有效期间,买方不考虑对不含税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8.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8.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天。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5%。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8.4卖方未能按本合同文件第7条约定的条件和买方规定的时间提供现场服务,应按每人每天1000元人民币支付违约金,直至提供现场服务时为止。
买方:
卖方:
为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切实搞好设备采购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买方与卖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买方职责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卖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或委托设备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求卖方及时处理。
(1)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并遵循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2)卖方应根据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制定针对卖方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并自行对其人员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卖方派驻现场人员应遵守买方项目部制定的环境、安全方面的规定。非买方原因导致卖方现场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卖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卖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6)卖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于卖方员操作错误或失当而导致物体及人员坠落、触电、火灾造成的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7)卖方派往工地的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卖方应对派往工地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加强对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管理、高空作业等的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在作业过程中服从项目部相关制度规章的管理。
(8)卖方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各类责任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9)卖方应积极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要明确,现场需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持证上岗。
(10)作业班组要坚持执行班前交底制度。每天作业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传达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加强班前安全教育。
(11)卖方应不断建立健全现场应急救援体系。制订现场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方案,配备应急队伍及物资,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能够快速反应,采取正确措施。
若因买方或卖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1)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印章后生效,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后失效。
买方:(盖单位章)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买方:
卖方:
为规范****项目采购合同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2)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合同中的商业秘密。
(3)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等财物。
(4)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5)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2)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遵守执行。
(3)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中的商业秘密。
(4)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等财物。
(5)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48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3.违约责任
(1)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2)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一次性扣除合同总价款0.5%~5%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4.其他
(1)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印章后生效,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并款项支付完成后失效。
买方:(盖单位章)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致:(买方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收到贵方的 成交通知书。
应卖方的要求, (以下简称“我行”)在此开立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我行担保:如果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贵方可凭此保函向我行提出索赔,索赔时须提供下述单据:
1、贵方出具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书面索赔通知。
2、本保函正本。
我行保证在收到所列单据后,向贵方支付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的款项。上述书面索赔通知须通过贵方开户行核实印鉴后连同本保函正本送达我行,并提供贵方在开户行的账号。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论该日是否为我行工作日。任何索赔要求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如果贵方与卖方同意延长保函有效期,卖方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通知我行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本保函失效后,请交回我行注销。但不论该正本保函是否退回,任何逾有效期后送达我行的索赔要求均不予受理。
******银行名称)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的。
1
项目编号:MEKDZGF-16
******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马尔康7#8#9#地块大藏光伏项目
交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电源、火灾报警、视频监控等设备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必须填写,并以竞价公告中响应人资格要求为准)
项目 | 资格要求 | 响应人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响应人资格条件 |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
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采购范围相关供货业绩(提供业绩统计表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或运行证明材料)。 |
|
|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
| |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
| |
近5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需提供证明或承诺)。 |
|
|
注: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评审因素简述及索引表
项目 | 评审因素 | 按评分细则得分项进行 归纳简述 | 详细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页码范围 |
商务部分 | |||
对竞价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程度,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含商务偏差评价) |
|
| |
企业资质 |
|
| |
业绩 |
|
| |
综合实力及信誉 |
|
| |
绿色低碳 |
|
| |
技术部分 | |||
对竞价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程度,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及完整性(含技术偏差评价) |
|
| |
技术参数、性能保证 |
|
| |
响应人技术服务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可靠性 |
|
| |
投标设备交货期及设备交货保证措施的可靠性 |
|
| |
运输方案及保障计划 |
|
|
注:1、索引表中的项目、评审因素按竞价文件评标细则中项目、评分范围内容填写,根据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简要叙述并填写页码范围。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竞价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综合实力、信誉及财务状况
七、绿色低碳
八、商务偏差表
九、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技术参数、性能保证
三、响应人技术服务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可靠性
四、投标设备交货期及设备交货保证措施的可靠性
五、运输方案及保障计划
六、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七、技术参数对比表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的总报价,税费是人民币(大写)元(¥ )(设备采购税率13%),设备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指定位置,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竞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3. 我方承诺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价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有限公司和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库。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竞价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响 应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投标保函******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扫描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 (采购人名称)
鉴于 (响应人名称)(以下称“响应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响应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响应人名称 |
| ||||||||||||
制造商/代理商 |
| ******集团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 ||||||||||
主要负责人 |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移动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 地址 |
| |||||||||
年生产 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需外购的 主要零部件 | 名称 |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名称 |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
需外购的 易损件 | 名称 |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名称 |
| 生产厂家及地址 |
| ||||||||||
…… |
| …… |
| ||||||||||
经营范围: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投标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经营范围: | |||||||||||||
已经或正在供应的类似工程 | 工程名称 | 所在省市地区 | 起至日期 | 设备规格型号 | 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投标产品是否属于“三首”产品 | 口是 口否 以纳入国家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清单为准。 若属于“三首产品”则应后附认定材料。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3.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3.3制造企业的授权书(格式后附)
4、响应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5、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后附)
制造企业的授权书(若有)
致: 发包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响应人地址)的 (响应人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竞价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响应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响应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响应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联合体协议(若有)
、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以牵头人名称的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容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项目公司成立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投标时填写)
序号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1、报价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不含税综合总价 | 含税综合总价 | 备注 |
1 | 1#升压站设备 | 项 | 1 | 13% |
|
|
|
2 | 2#升压站设备 | 项 | 1 | 13% |
|
|
|
3 | 现场技术服务 | 项 | 1 | 13% |
|
|
|
不含税总价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 |||||
税金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 |||||
含税总价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
说明:1、以上表中的含税总价,包括了货物出厂价(包括税金)、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保险、出厂前的组装、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采购人参加设计联络会的费用(含食宿、交通、会务费等,按6×3人日计)、出厂验收(含食宿、交通、会务费等,按8×3人日计)及其他所有服务费用的总和,响应人必须填写上述各项的费用,不能以“已含在总价中”代替。
2、技术服务费是指响应人按本竞价文件的规定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全部技术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卖方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服务费、交通食宿费、与其它承包商配合协调等一切技术服务费用,技术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总价固定不变。
3、上表中的所有报价按照13%的增值税税率考虑。
4、在采购文件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均应包含在报价表中,上表未列入的项目请响应人自行添加,响应人不得以漏报等其他理由主张改变投标报价。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1#升压站设备分项报价
2.1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品牌/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直流充电柜 | 面 | 每面含: 电源模块 20 A× 5 只 进线开关 切换开关 联络开关 模块输入开关 C级防雷模块 0.5级测量仪表 监控器 绝缘巡检仪 纹波检测报警装置 柜体及附件 总监控器(总计1台) | 3 |
|
|
|
|
|
2 | 直流馈线柜 | 面 | 每面含: 25 A× 50 只 40 A× 10 只 63 A× 6 只 绝缘监测仪 监控器 柜体及附件 | 2 |
|
|
|
|
|
3 | 蓄电池组 | 组 | 每组含: 500 Ah 103 只/组,胶体电池 放电终止电压 1.87 V/节 浮充电压 2.25 V/节 均充电压 2.35V/节 电池巡检仪 抗震型电池架 | 2 |
|
|
|
|
|
4 | UPS主机柜 | 面 | 每面含: 逆变主机 20 kVA 接线方式: 双重化冗余系统,可并机运行 进线开关 切换开关 联络开关 旁路开关 检修开关 输出开关 输出隔离变压器 旁路隔离变压器 监控器 C级防雷模块 0.5级测量仪表 并机线 柜体及附件 | 2 |
|
|
|
|
|
5 | UPS馈线柜 | 面 | 每面含: 16 A× 18 只 32 A× 12 只 柜体及附件 | 2 |
|
|
|
|
|
合计 |
|
|
|
注:1.响应人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据自身产品设计方案完善列出其余清单、完善型号参数并对应列出价格。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质保服务等费用的总和。
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2 通信电源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品牌/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高频开关电源及交直流配电柜 | 套 | 每套含: 4*30 (含N+1) A,-48V 电源微机监控装置1套 绝缘监测装置1套 蓄电池组断路器1只 交流输入:380V 2回,自动投切和人工投切 分段断路器1只(2套合计1只) 馈线空开 2P C16, 10 只 馈线空开 2P C32, 15 只 馈线空开 2P C64, 4 只 | 2 |
|
|
|
|
|
2 | 蓄电池组 | 组 | 每组含: 250Ah24只/组 电池巡检仪 组屏安装 | 2 |
|
|
|
|
|
3 | 电缆 | 套 | 柜间电缆,电池间电缆等 | 1 |
|
|
|
|
|
4 | 柜体及附件 | 面 | 柜体及附件、配线 | 4 |
|
|
|
|
|
合计 |
|
|
|
注:1.响应人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据自身产品设计方案完善列出其余清单、完善型号参数并对应列出价格。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质保服务等费用的总和。
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品牌/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
|
|
|
|
|
|
1.1 |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 套 | 每套含: 总线回路:≥ 6 路 地址点数:≥ 484 路 直接控制盘:≥ 8 路 CAN联网接口: 1 个 第三方后台485联网接口: 1 个 安装方式: 壁挂式 备用电池组8h 中文液晶显示屏 内置打印机 | 1 |
|
|
|
|
|
1.2 | 图形显示装置 | 套 | 27 英寸, 黑 色 安装方式: 中控室桌面 | 1 |
|
|
|
|
|
1.3 | 现地模块箱 | 套 | ******消防验收要求 | 1 |
|
|
|
|
|
1.4 | 声光报警器 | 个 |
| 20 |
|
|
|
|
|
1.5 | 手动报警器 | 个 | ******消防电话插孔 | 20 |
|
|
|
|
|
1.6 | 智能感烟探测器 | 个 |
| 28 |
|
|
|
|
|
1.7 | 智能感温探测器 | 个 |
| 2 |
|
|
|
|
|
1.8 | 防爆型感烟探测器 | 个 |
| 5 |
|
|
|
|
|
1.9 | 防潮型感烟探测器 | 个 |
| 1 |
|
|
|
|
|
1.10 | 防爆隔离栅 | 个 |
| 5 |
|
|
|
|
|
1.11 | 总线隔离器 | 个 |
| 8 |
|
|
|
|
|
1.12 | 输入模块 | 个 |
| 15 |
|
|
|
|
|
1.13 | 输出模块 | 个 |
| 15 |
|
|
|
|
|
1.14 | 输入输出模块 | 个 |
| 10 |
|
|
|
|
|
1.15 | 消火栓按钮 | 个 | 电编码可恢复 | 2 |
|
|
|
|
|
1.16 | 火灾显示盘 | 个 |
| 2 |
|
|
|
|
|
1.17 |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米 | 动作温度 85 ℃ | 400 |
|
|
|
|
|
1.18 |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米 | 动作温度 105 ℃ | 400 |
|
|
|
|
|
1.19 | 感温电缆信号处理单元 | 个 |
| 2 |
|
|
|
|
|
| 感温电缆终端盒 | 个 |
| 2 |
|
|
|
|
|
2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
|
|
|
|
|
|
|
|
2.1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 套 | 每套含: CAN联网接口: 1 个 安装方式: 壁挂式 CAN联网接入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 2 |
|
|
|
|
|
2.2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个 | 甲烷探测器 | 1 |
|
|
|
|
|
2.3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个 | 丙烷探测器 | 1 |
|
|
|
|
|
2.4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个 | 氢气探测器 | 2 |
|
|
|
|
|
3 | 有线广播设备 |
|
|
|
|
|
|
|
|
3.1 | 工业级数字录音播放器 | 台 |
| 1 |
|
|
|
|
|
3.2 | 调谐器 | 台 |
| 1 |
|
|
|
|
|
3.3 | 麦克风 | 台 |
| 2 |
|
|
|
|
|
3.4 | 定压功放 | 台 | 500 W | 2 |
|
|
|
|
|
3.5 | 紧急广播控制盘 | 台 |
| 1 |
|
|
|
|
|
3.6 | 广播接口模块 | 套 |
| 1 |
|
|
|
|
|
3.7 | 室内扬声器 | 个 | 3 W | 14 |
|
|
|
|
|
4 | 消防电话 |
|
|
|
|
|
|
|
|
4.1 | 消防电话总机 | 台 |
| 1 |
|
|
|
|
|
4.2 | 消防电话分机 | 台 | 壁挂式 | 5 |
|
|
|
|
|
4.3 | 消防电话分机 | 台 | 手提式 | 2 |
|
|
|
|
|
4.4 | 电话接口模块 | 套 |
| 1 |
|
|
|
|
|
5 | 双电源切换箱 | 个 | 额定参数:单相两极16A 控制方式:自动/手动,自投自复 切换时间:<3s | 1 |
|
|
|
|
|
6 |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
|
|
|
|
|
|
|
|
6.1 |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 台 | 每套含: CAN联网接口: 1 个 安装方式: 壁挂式 CAN联网接入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联网接入图形显示装置 | 1 |
|
|
|
|
|
6.2 | 交流三相电压传感器 | 台 | ******消防水泵双电源切换开关输入监控 | 1 |
|
|
|
|
|
6.3 | 交流三相电压电流传感器 | 台 | ******消防水泵双电源切换开关出线端监控 | 1 |
|
|
|
|
|
6.4 | 交流单相电压传感器 | 台 | 每台同时采集4路单相电压,用于火灾自动报警主机双电源切换开关输入输出监控 | 1 |
|
|
|
|
|
7 | 线缆 |
|
|
|
|
|
|
|
|
7.1 | 电源线 | 米 | WDZB1N-RYJYP-2*2.5-450/750V,满足GB31247燃烧性能B1,按需提供 | 1000 |
|
|
|
|
|
7.2 | 联动控制线 | 米 | WDZBN-RYJYP-4*1.5-450/750V,满足GB31247燃烧性能B1,按需提供 | 1000 |
|
|
|
|
|
7.3 | ******消防电话线 | 米 | WDZB-RYJYSP-2*1.5-450/750V,满足GB31247燃烧性能B1,按需提供 | 2000 |
|
|
|
|
|
8 | 消防报验 | 项 | 协助配合 | 1 |
|
|
|
|
|
合计 |
|
|
|
注:1.响应人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据自身产品设计方案完善列出其余清单、完善型号参数并对应列出价格。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质保服务等费用的总和。
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4 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围栏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品牌/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一 | 视频监控系统 |
|
|
|
|
|
|
|
|
1 | 图像监控终端 | 套 | 每套含: 64位CPU:≥ 1 路(≥ 12 核/路) 基准频率:≥ 2.5 GHz/核 内 存:≥ 1 × 16 GB 硬 盘:≥ 0 × 0 TB 固态硬盘:≥ 1 × 1 TB 网 卡:≥ 2 块 | 1 |
|
|
|
|
|
2 | 液晶显示器 | 台 | 27 英寸, 黑 色 | 1 |
|
|
|
|
|
3 | 视频综合服务器 | 套 | 每台含: 64位CPU:≥ 2 路(≥ 10 核/路) 基准频率:≥ 2.2 GHz/核 内 存:≥ 2 × 32 GB 硬 盘:≥ 4 × 0.6 TB 网 口:≥ 2(千兆)+2(万兆) 个 结 构:≥ 2U机架式 冗余电源 | 1 |
|
|
|
|
|
4 | 综合管理平台 | 套 | ******消防接入管理、视频级联、数据级联 摄像机:≥ 400 路 门 禁≥ 300 路 | 1 |
|
|
|
|
|
5 | 视频存储服务器 | 套 | 每台含: 64位CPU:≥ 2 路(≥ 8 核/路) 基准频率:≥ 2.6 GHz/核 内 存:≥ 2 × 32 GB 网 口:≥ 2 个 结 构:≥ 4U机架式 视频接入路数:≥ 400 路 冗余电源 硬 盘:≥ 30 × 8 TB(1#升压站) 硬 盘:≥ 40 × 8 TB(2#升压站) | 1 |
|
|
|
|
|
6 | 管理型核心交换机 | 台 | 三层管理型; ≥24个千兆光口8个千兆电口; 交换容量≥300Gbps; 包转发率≥100Mpps; 支持静态路由、QSPF动态路由; 支持基于协议/MAC/IP子网/策略/端口的VLAN; 支持802.1d、802.1w、802.1s生成树; 支持端口镜像,优先权/802.1p,端口聚集/802.3ad,远程端口镜像,端口聚合; 支持组播能力,IGMP,并有能够限制组播/广播带宽能力; 支持IEEE 802.1p优先,支持DiffServ(EFC 2474和2475)。IP ToS优先,并支持802.1p到DiffServ的映射; 支持针对TOS、COS、DSCP的不同位加标记,可以针对标记进行保障带宽、限制带宽等QoS保障; 支持分级命令保护机制,支持ACL、802.1X、DHCP Snooping; 支持电源告警监视、电压监视和环境温度监视; 能够被第三方网管管理,支持SNMPV3、RMON II、Syslog、MIB; 支持Console/Telnet/SSH等方式管理; 19英寸机架式; 冗余电源 | 1 |
|
|
|
|
|
7 | 管理型汇聚交换机 | 台 | 二层管理型; ≥48个千兆光口4个千兆电口; 交换容量≥300Gbps; 包转发率≥100Mpps; 支持基于协议/MAC/IP子网/策略/端口的VLAN;支持802.1d、802.1w、802.1s生成树; 支持端口镜像,优先权/802.1p,端口聚集/802.3ad,远程端口镜像,端口聚合; 支持组播能力,IGMP,并有能够限制组播/广播带宽能力; 支持IEEE 802.1p优先,支持DiffServ(EFC 2474和2475)。IP ToS优先,并支持802.1p到DiffServ的映射; 支持针对TOS、COS、DSCP的不同位加标记,可以针对标记进行保障带宽、限制带宽等QoS保障; 支持分级命令保护机制,支持ACL、802.1X、DHCP Snooping; 支持电源告警监视; 能够被第三方网管管理,支持SNMPV3、RMON II、Syslog、MIB; 支持Console/Telnet/SSH等方式管理; 19英寸机架式; | 1 |
|
|
|
|
|
8 | 区域交换机 | 台 |
| 1 |
|
|
|
|
|
9 | 柜体及附件 | 面 | 柜体、配线、光配架、电源模块、电源防雷器、网络防雷器等 | 1 |
|
|
|
|
|
10 | 户外球机 | 台 | 要求见“1.3标准技术参数”部分 | 81 |
|
|
|
|
|
11 | 户内半球机 | 台 | 要求见“1.3标准技术参数”部分 | 25 |
|
|
|
|
|
12 | 防爆球机 | 台 | 要求见“1.3标准技术参数”部分 | 4 |
|
|
|
|
|
13 | 光纤环网交换机 | 台 |
| 56 |
|
|
|
|
|
14 | 户外摄像机立杆 | 套 | 高度5米 | 81 |
|
|
|
|
|
15 | 电源线 | 米 | ZC-RVVP22-2x2.5 | 3000 |
|
|
|
|
|
16 | 网线 | 米 | 超五类屏蔽 | 3000 |
|
|
|
|
|
17 | 光缆 | 米 | 4芯单模 | 1000 |
|
|
|
|
|
18 | 安装辅材 | 套 | 终端盒、光纤收发器等 | 1 |
|
|
|
|
|
二 | 门禁系统 |
|
|
|
|
|
|
|
|
1 | 智能门禁 | 套 | 人脸识别+刷卡 一体机,单开门 | 2 |
|
|
|
|
|
2 | 智能门禁 | 套 | 人脸识别+刷卡 一体机,双开门 | 6 |
|
|
|
|
|
3 | 智能门禁 | 套 | 人脸识别+刷卡 一体机,单开门(防爆型) | 5 |
|
|
|
|
|
4 | 智能门禁 | 套 | 人脸识别+刷卡 一体机,双开门(防爆型) | 1 |
|
|
|
|
|
5 | 后端设备 | 套 | 发卡器、采集器、交换机、应用软件等 | 1 |
|
|
|
|
|
6 | 门禁卡 | 张 |
| 25 |
|
|
|
|
|
7 | 安装辅材 | 套 | 网线、光缆、电源线、终端盒、光纤收发器等 | 1 |
|
|
|
|
|
三 | 电子围栏 |
|
|
|
|
|
|
|
|
1 | 脉冲电子围栏室外主机 | 项 | 满足 400 米、 4 防区、数量按 2 台 | 1 |
|
|
|
|
|
2 | 红外对射装置 | 套 |
| 1 |
|
|
|
|
|
3 | 电子围栏控制终端 | 套 |
| 1 |
|
|
|
|
|
4 | 安装辅材 | 套 | 含支撑杆、6线合金线、绝缘子、警示灯、警示牌、避雷器、接地桩、接地线、防雨箱、线材等,网线、光缆、电源线、终端盒、光纤收发器、组网设备等 | 1 |
|
|
|
|
|
合计 |
|
|
|
注:1.响应人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据自身产品设计方案完善列出其余清单、完善型号参数并对应列出价格。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质保服务等费用的总和。
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5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交流空气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类总量5% |
|
|
|
|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 |
2 | 直流空气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类总量5% |
|
|
|
| |
3 | 继电器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4 | 指示灯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5 | 操作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6 | 按钮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7 | 移动式智能放电仪 | 套 | 支持DC220/110V,恒流20~100A,连续可调 | 1 |
|
|
|
| |
8 | 交流空气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类总量5% |
|
|
|
| 通信电源系统 |
9 | 直流空气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类总量5% |
|
|
|
| |
10 | 继电器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11 | 指示灯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12 | 操作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13 | 按钮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14 | 温湿度计 | 台 | 同供货本体 | 10 |
|
|
|
| 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围栏 |
15 | 摄像头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1个 |
|
|
|
| |
合计 |
|
|
|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2#升压站设备分项报价
3.1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品牌/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直流充电柜 | 面 | 每面含: 电源模块 20 A× 5 只 进线开关 切换开关 联络开关 模块输入开关 C级防雷模块 0.5级测量仪表 监控器 绝缘巡检仪 纹波检测报警装置 柜体及附件 总监控器(总计1台) | 3 |
|
|
|
|
|
2 | 直流馈线柜 | 面 | 每面含: 25 A× 50 只 40 A× 10 只 63 A× 6 只 绝缘监测仪 监控器 柜体及附件 | 2 |
|
|
|
|
|
3 | 蓄电池组 | 组 | 每组含: 500 Ah 103 只/组,胶体电池 放电终止电压 1.87 V/节 浮充电压 2.25 V/节 均充电压 2.35 V/节 电池巡检仪 抗震型电池架 | 2 |
|
|
|
|
|
4 | UPS主机柜 | 面 | 每面含: 逆变主机 20 kVA 接线方式: 双重化冗余系统,可并机运行 进线开关 切换开关 联络开关 旁路开关 检修开关 输出开关 输出隔离变压器 旁路隔离变压器 监控器 C级防雷模块 0.5级测量仪表 并机线 柜体及附件 | 2 |
|
|
|
|
|
5 | UPS馈线柜 | 面 | 每面含: 16 A× 18 只 32 A× 12 只 柜体及附件 | 2 |
|
|
|
|
|
合计 |
|
|
|
注:1.响应人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据自身产品设计方案完善列出其余清单、完善型号参数并对应列出价格。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质保服务等费用的总和。
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2 通信电源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品牌/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高频开关电源及交直流配电柜 | 套 | 每套含: 4*30 (含N+1) A,-48V 电源微机监控装置1套 绝缘监测装置1套 蓄电池组断路器1只 交流输入:380V 2回,自动投切和人工投切 分段断路器1只(2套合计1只) 馈线空开 2P C16, 10 只 馈线空开 2P C32, 15 只 馈线空开 2P C64, 4 只 | 2 |
|
|
|
|
|
2 | 蓄电池组 | 组 | 每组含: 250Ah24只/组 电池巡检仪 组屏安装 | 2 |
|
|
|
|
|
3 | 电缆 | 套 | 柜间电缆,电池间电缆等 | 1 |
|
|
|
|
|
4 | 柜体及附件 | 面 | 柜体及附件、配线 | 4 |
|
|
|
|
|
合计 |
|
|
|
注:1.响应人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据自身产品设计方案完善列出其余清单、完善型号参数并对应列出价格。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质保服务等费用的总和。
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品牌/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
|
|
|
|
|
|
|
1.1 |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 套 | 每套含: 总线回路:≥ 6 路 地址点数:≥ 484 路 直接控制盘:≥ 8 路 CAN联网接口: 1 个 第三方后台485联网接口: 1 个 安装方式: 壁挂式 备用电池组8h 中文液晶显示屏 内置打印机 | 1 |
|
|
|
|
|
1.2 | 图形显示装置 | 套 | 27 英寸, 黑 色 安装方式: 中控室桌面 | 1 |
|
|
|
|
|
1.3 | 现地模块箱 | 套 | ******消防验收要求 | 1 |
|
|
|
|
|
1.4 | 声光报警器 | 个 |
| 20 |
|
|
|
|
|
1.5 | 手动报警器 | 个 | ******消防电话插孔 | 20 |
|
|
|
|
|
1.6 | 智能感烟探测器 | 个 |
| 51 |
|
|
|
|
|
1.7 | 智能感温探测器 | 个 |
| 2 |
|
|
|
|
|
1.8 | 防爆型感烟探测器 | 个 |
| 5 |
|
|
|
|
|
1.9 | 防潮型感烟探测器 | 个 |
| 1 |
|
|
|
|
|
1.10 | 防爆隔离栅 | 个 |
| 5 |
|
|
|
|
|
1.11 | 总线隔离器 | 个 |
| 8 |
|
|
|
|
|
1.12 | 输入模块 | 个 |
| 15 |
|
|
|
|
|
1.13 | 输出模块 | 个 |
| 15 |
|
|
|
|
|
1.14 | 输入输出模块 | 个 |
| 10 |
|
|
|
|
|
1.15 | 消火栓按钮 | 个 | 电编码可恢复 | 5 |
|
|
|
|
|
1.16 | 火灾显示盘 | 个 |
| 2 |
|
|
|
|
|
1.17 |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米 | 动作温度 85 ℃ | 400 |
|
|
|
|
|
1.18 |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米 | 动作温度 105 ℃ | 400 |
|
|
|
|
|
1.19 | 感温电缆信号处理单元 | 个 |
| 2 |
|
|
|
|
|
| 感温电缆终端盒 | 个 |
| 2 |
|
|
|
|
|
2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
|
|
|
|
|
|
|
|
2.1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 套 | 每套含: CAN联网接口: 1 个 安装方式: 壁挂式 CAN联网接入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 2 |
|
|
|
|
|
2.2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个 | 甲烷探测器 | 1 |
|
|
|
|
|
2.3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个 | 丙烷探测器 | 1 |
|
|
|
|
|
2.4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个 | 氢气探测器 | 2 |
|
|
|
|
|
3 | 有线广播设备 |
|
|
|
|
|
|
|
|
3.1 | 工业级数字录音播放器 | 台 |
| 1 |
|
|
|
|
|
3.2 | 调谐器 | 台 |
| 1 |
|
|
|
|
|
3.3 | 麦克风 | 台 |
| 2 |
|
|
|
|
|
3.4 | 定压功放 | 台 | 500 W | 2 |
|
|
|
|
|
3.5 | 紧急广播控制盘 | 台 |
| 1 |
|
|
|
|
|
3.6 | 广播接口模块 | 套 |
| 1 |
|
|
|
|
|
3.7 | 室内扬声器 | 个 | 3 W | 25 |
|
|
|
|
|
4 | 消防电话 |
|
|
|
|
|
|
|
|
4.1 | 消防电话总机 | 台 |
| 1 |
|
|
|
|
|
4.2 | 消防电话分机 | 台 | 壁挂式 | 5 |
|
|
|
|
|
4.3 | 消防电话分机 | 台 | 手提式 | 2 |
|
|
|
|
|
4.4 | 电话接口模块 | 套 |
| 1 |
|
|
|
|
|
5 | 双电源切换箱 | 个 | 额定参数:单相两极16A 控制方式:自动/手动,自投自复 切换时间:<3s | 1 |
|
|
|
|
|
6 | 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
|
|
|
|
|
|
|
|
6.1 | 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 台 | 每套含: CAN联网接口: 1 个 安装方式: 壁挂式 CAN联网接入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 联网接入图形显示装置 | 1 |
|
|
|
|
|
6.2 | 交流三相电压传感器 | 台 | ******消防水泵双电源切换开关输入监控 | 1 |
|
|
|
|
|
6.3 | 交流三相电压电流传感器 | 台 | ******消防水泵双电源切换开关出线端监控 | 1 |
|
|
|
|
|
6.4 | 交流单相电压传感器 | 台 | 每台同时采集4路单相电压,用于火灾自动报警主机双电源切换开关输入输出监控 | 1 |
|
|
|
|
|
7 | 线缆 |
|
|
|
|
|
|
|
|
7.1 | 电源线 | 米 | WDZB1N-RYJYP-2*2.5-450/750V,满足GB31247燃烧性能B1,按需提供 | 1000 |
|
|
|
|
|
7.2 | 联动控制线 | 米 | WDZBN-RYJYP-4*1.5-450/750V,满足GB31247燃烧性能B1,按需提供 | 1000 |
|
|
|
|
|
7.3 | ******消防电话线 | 米 | WDZB-RYJYSP-2*1.5-450/750V,满足GB31247燃烧性能B1,按需提供 | 2000 |
|
|
|
|
|
8 | 消防报验 | 项 |
| 1 |
|
|
|
|
|
合计 |
|
|
|
注:1.响应人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据自身产品设计方案完善列出其余清单、完善型号参数并对应列出价格。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质保服务等费用的总和。
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4 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围栏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品牌/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一 | 视频监控系统 |
|
|
|
|
|
|
|
|
1 | 图像监控终端 | 套 | 每套含: 64位CPU:≥ 1 路(≥ 12 核/路) 基准频率:≥ 2.5 GHz/核 内 存:≥ 1 × 16 GB 硬 盘:≥ 0 × 0 TB 固态硬盘:≥ 1 × 1 TB 网 卡:≥ 2 块 | 1 |
|
|
|
|
|
2 | 液晶显示器 | 台 | 27 英寸, 黑 色 | 1 |
|
|
|
|
|
3 | 视频综合服务器 | 套 | 每台含: 64位CPU:≥ 2 路(≥ 10 核/路) 基准频率:≥ 2.2 GHz/核 内 存:≥ 2 × 32 GB 硬 盘:≥ 4 × 0.6 TB 网 口:≥ 2(千兆)+2(万兆) 个 结 构:≥ 2U机架式 冗余电源 | 1 |
|
|
|
|
|
4 | 综合管理平台 | 套 | ******消防接入管理、视频级联、数据级联 摄像机:≥ 400 路 门 禁≥ 300 路 | 1 |
|
|
|
|
|
5 | 视频存储服务器 | 套 | 每台含: 64位CPU:≥ 2 路(≥ 8 核/路) 基准频率:≥ 2.6 GHz/核 内 存:≥ 2 × 32 GB 网 口:≥ 2 个 结 构:≥ 4U机架式 视频接入路数:≥ 400 路 冗余电源 硬 盘:≥ 30 × 8 TB(1#升压站) 硬 盘:≥ 40 × 8 TB(2#升压站) | 1 |
|
|
|
|
|
6 | 管理型核心交换机 | 台 | 三层管理型; ≥24个千兆光口8个千兆电口; 交换容量≥300Gbps; 包转发率≥100Mpps; 支持静态路由、QSPF动态路由; 支持基于协议/MAC/IP子网/策略/端口的VLAN; 支持802.1d、802.1w、802.1s生成树; 支持端口镜像,优先权/802.1p,端口聚集/802.3ad,远程端口镜像,端口聚合; 支持组播能力,IGMP,并有能够限制组播/广播带宽能力; 支持IEEE 802.1p优先,支持DiffServ(EFC 2474和2475)。IP ToS优先,并支持802.1p到DiffServ的映射; 支持针对TOS、COS、DSCP的不同位加标记,可以针对标记进行保障带宽、限制带宽等QoS保障; 支持分级命令保护机制,支持ACL、802.1X、DHCP Snooping; 支持电源告警监视、电压监视和环境温度监视; 能够被第三方网管管理,支持SNMPV3、RMON II、Syslog、MIB; 支持Console/Telnet/SSH等方式管理; 19英寸机架式; 冗余电源 | 1 |
|
|
|
|
|
7 | 管理型汇聚交换机 | 台 | 二层管理型; ≥48个千兆光口4个千兆电口; 交换容量≥300Gbps; 包转发率≥100Mpps; 支持基于协议/MAC/IP子网/策略/端口的VLAN;支持802.1d、802.1w、802.1s生成树; 支持端口镜像,优先权/802.1p,端口聚集/802.3ad,远程端口镜像,端口聚合; 支持组播能力,IGMP,并有能够限制组播/广播带宽能力; 支持IEEE 802.1p优先,支持DiffServ(EFC 2474和2475)。IP ToS优先,并支持802.1p到DiffServ的映射; 支持针对TOS、COS、DSCP的不同位加标记,可以针对标记进行保障带宽、限制带宽等QoS保障; 支持分级命令保护机制,支持ACL、802.1X、DHCP Snooping; 支持电源告警监视; 能够被第三方网管管理,支持SNMPV3、RMON II、Syslog、MIB; 支持Console/Telnet/SSH等方式管理; 19英寸机架式; | 1 |
|
|
|
|
|
8 | 区域交换机 | 台 |
| 1 |
|
|
|
|
|
9 | 柜体及附件 | 面 | 柜体、配线、光配架、电源模块、电源防雷器、网络防雷器等 | 1 |
|
|
|
|
|
10 | 户外球机 | 台 | 要求见“1.3标准技术参数”部分 | 98 |
|
|
|
|
|
11 | 户内半球机 | 台 | 要求见“1.3标准技术参数”部分 | 31 |
|
|
|
|
|
12 | 防爆球机 | 台 | 要求见“1.3标准技术参数”部分 | 4 |
|
|
|
|
|
13 | 光纤环网交换机 | 台 |
| 69 |
|
|
|
|
|
14 | 户外摄像机立杆 | 套 | 高度5米 | 98 |
|
|
|
|
|
15 | 视频汇聚就地柜 | 面 | IP55,304不锈钢,厚度≥2mm,含空开端子等配件 | 1 |
|
|
|
|
|
16 | 电源线 | 米 | ZC-RVVP22-2x2.5 | 4000 |
|
|
|
|
|
17 | 网线 | 米 | 超五类屏蔽 | 4000 |
|
|
|
|
|
18 | 光缆 | 米 | 4芯单模 | 1500 |
|
|
|
|
|
19 | 安装辅材 | 套 | 终端盒、光纤收发器等 | 1 |
|
|
|
|
|
二 | 门禁系统 |
|
|
|
|
|
|
|
|
1 | 智能门禁 | 套 | 人脸识别+刷卡 一体机,单开门 | 3 |
|
|
|
|
|
2 | 智能门禁 | 套 | 人脸识别+刷卡 一体机,双开门 | 13 |
|
|
|
|
|
3 | 智能门禁 | 套 | 人脸识别+刷卡 一体机,单开门(防爆型) | 5 |
|
|
|
|
|
4 | 智能门禁 | 套 | 人脸识别+刷卡 一体机,双开门(防爆型) | 1 |
|
|
|
|
|
5 | 后端设备 | 套 | 发卡器、采集器、交换机、应用软件等 | 1 |
|
|
|
|
|
6 | 门禁卡 | 张 |
| 25 |
|
|
|
|
|
7 | 安装辅材 | 套 | 网线、光缆、电源线、终端盒、光纤收发器等 | 1 |
|
|
|
|
|
三 | 电子围栏 |
|
|
|
|
|
|
|
|
1 | 脉冲电子围栏室外主机 | 项 | 满足 450 米、 4 防区、数量按 3 台 | 1 |
|
|
|
|
|
2 | 红外对射装置 | 套 |
| 1 |
|
|
|
|
|
3 | 电子围栏控制终端 | 套 |
| 1 |
|
|
|
|
|
4 | 安装辅材 | 套 | 含支撑杆、6线合金线、绝缘子、警示灯、警示牌、避雷器、接地桩、接地线、防雨箱、线材等,网线、光缆、电源线、终端盒、光纤收发器、组网设备等 | 1 |
|
|
|
|
|
合计 |
|
|
|
注:1.响应人应保证设备的完整性,据自身产品设计方案完善列出其余清单、完善型号参数并对应列出价格。
2.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了货物出厂价、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质保服务等费用的总和。
3.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5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规格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交流空气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类总量5% |
|
|
|
| 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 |
2 | 直流空气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类总量5% |
|
|
|
| |
3 | 继电器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4 | 指示灯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5 | 操作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6 | 按钮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7 | 蓄电池内阻测试仪 | 台 | BT521 | 1 |
|
|
|
| |
8 | 移动式智能放电仪 | 套 | 支持DC220/110V,恒流20~100A,连续可调 | 1 |
|
|
|
| |
9 | 交流空气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类总量5% |
|
|
|
| 通信电源系统 |
10 | 直流空气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类总量5% |
|
|
|
| |
11 | 继电器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12 | 指示灯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13 | 操作开关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14 | 按钮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2个 |
|
|
|
| |
15 | 温湿度计 | 台 | 同供货本体 | 10 |
|
|
|
| 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围栏 |
16 | 摄像头 | 个 | 同供货本体 | 每种规格1个 |
|
|
|
| |
合计 |
|
|
|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现场技术服务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单位:元)
专业 | 职务或职称 | 人×日数 | 不含税价 |
... |
| 满足现场要求 |
|
合计 |
|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银行或社会评级机构信用或信用等级的证明。
2、供应商正在履行和准备履行的项目将不会影响本采购设备的按时生产和交货的
承诺书。
3、供应商近三年无因合同纠纷而被起诉的承诺书。
4、中国裁判文书网(******/)或信用中国 (******,gov.cn)上查询并提供近3年相关查询结果页面。
******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并应附上供应商授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证明书。
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1) 阐明响应人提供产品的绿色产品认证/标识;
(2) 响应人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企业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方面的措施及描述。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价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竞价文件规定 | 投标偏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投标偏差外,我们接受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人技术服务和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可靠性
1
详见竞价文件技术部分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