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务运营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务运营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务运营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天津院下属污水厂/站能够接收和处理高浓度工业废水,其中,接收处理船舶废水约6000 m3/年,将分批次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接收处理高浓度的含盐废水约4000-6000 m3/年,接收处理含油污水约5000 m3/年,现场进行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上述的高浓度工业废水年度的接收及处理量约1.5-1.8万方/年。但考虑各作业区域高浓度废水的来水水质的不同,各部分污水需要经过前期的预处理系统处理完毕后,达到污水处理厂的设计的进水条件,方可进入我公司管理的水厂进行生化处理及深度处理,从而有效控制和满足污水整体系统处理的要求,确保水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务运营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8059/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主要技术规格 投标人提供2套含油污水预处理移动撬装装置(移动撬装装置使用地包括:天津滨海新区、山东滨州、辽宁绥中),并负责协助各运营现场提供船舶污水及工业废水的预处理服务工作,结合来水水质和水量,提供最佳工艺组合的撬装处理单元。包括预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及蒸发结晶单元组合而成。并配置与撬装配套的泵、搅拌机及相关管线、阀门及电气控制单元等。投标人需提供撬装化污水处理装置运行所需要的生产药剂、移动式撬装化实验室及化验所需的分析实验试剂及与药剂配套的MSDS。投标人需提供撬装化污水处理装置配套设备的备品备件,实验所需的实验设备及仪器仪表等。保证污水经过预处理单元后的出水水质满足各污水厂的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保障出水水质符合标准,以满足国家环保相应法律法规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满一年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条款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依次类推。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2套含油污水预处理移动撬装装置(移动撬装装置使用地包括:天津滨海新区、山东滨州、辽宁绥中),并负责协助各运营现场提供船舶污水及工业废水的预处理服务工作,结合来水水质和水量,提供最佳工艺组合的撬装处理单元。包括预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及蒸发结晶单元组合而成。并配置与撬装配套的泵、搅拌机及相关管线、阀门及电气控制单元等。投标人需提供撬装化污水处理装置运行所需要的生产药剂、移动式撬装化实验室及化验所需的分析实验试剂及与药剂配套的MSDS。投标人需提供撬装化污水处理装置配套设备的备品备件,实验所需的实验设备及仪器仪表等。保证污水经过预处理单元后的出水水质满足各污水厂的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保障出水水质符合标准,以满足国家环保相应法律法规要求。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水处理运维服务验收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注: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3体系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
******委员会网站(
******/)核实(如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4人员要求: 1)领队1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安全员1人,提供如下其一即可: (1)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应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查询。(网址:
******/,提供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查询文件截图) (2)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应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平台查询。 (网址:
******,提供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查询文件截图) 3)电工1人,持有合格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应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平台查询。(网址:
******,提供操作证复印件及查询文件截图) 4)化学检验员1人,提供初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5)工艺操作员2人,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提供具有合格有效的污废水处理工证书。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招标文件领取时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1.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
************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务运营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招标编号:24-CNCCC-FW-GK-8059/01;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旭东,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
******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4.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相关附件下载 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务运营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服务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