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SY-2025-YK-ZT-002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招标人)承担 新建南阳经信阳至合肥高速铁路(河南段)(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南信合铁路”)勘察设计项目,按照勘察设计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由招标人负责开展新建南阳经信阳至合肥高速铁路(河南段)防洪影响评价专题工作。根据建设单位相关工作要求和合同约定,招标人拟对新建南阳经信阳至合肥高速铁路(河南段)防洪影响评价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新建南阳经信阳至合肥高速铁路(河南段)新建正线长度373.606km,新建桥梁124座322.564km,隧道10座4.34km,桥隧占比87.5%。
该项目经过南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沿线涉及淮河干流及淮河流域浉河、桐河、潢河、竹竿河、长江河等支流水系,出山店水库、海营水库、小龙山水库等大中小型水库,以及梅山南干渠、南湾南干渠、南湾北干渠等输水渠道。项目涉河(水库、渠)工程合计约260余处,其中:淮委审批2处(淮河、长江河);河南省水利厅审批2处(出山店水库(淮河)、出山店水库)******水利局审批大中小河流约105处;******水利局审批约大中小河流约140余处;驻马店市约10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建设与防洪有关的工程,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需开展涉河(水库、渠)工程的防洪影响评价工作。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开展新建南阳经信阳至合肥高速铁路(河南段)涉河(水库、渠)工程的防洪影响评价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有:
1)收集研究内容所必要的基础资料并进行现状调查;
2)采用合适的方法和计算工况研究全线涉河工点可能引起相应水道的防洪安全问题,通过计算分析进行防洪评价,提供防洪影响论证结论;建设项目对影响分析范围内水利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需依据“等效替代”原则,提出予以消除或减轻工程或非工程措施;
3)提供桥址处所需频率设计水位、流量资料;
4)进行总体评价,形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防洪评价专题报告需严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 )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编制;
5)项目涉水库、渠道等工程,应结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行业规范要求,按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采用合适的方法和计算工况研究分析项目涉水库、渠道的影响,并编制评价报告;
6******水利局等多个审批部门,需配合招标人,取得主管部门对防洪影响评价的批复。
四、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获得部、委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止。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日历天)内须提交成果文件(送审稿)。
五、服务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名录中备案,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资信证书(专业包含水利水电)。
3.投标人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等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承担完成过铁(公)路跨越河流防洪影响评价专题的类似项目,且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4.项目团队最低人数要求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同时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其他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连续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当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服务合同的,合同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采用现场登记领取、远程获取。
方式一:现场登记领取
请于2025年1月2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有限公司(铁四院2号楼528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二:远程获取
请于2025年1月2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将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事业单位基本账户信息、投标人资质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电邮至******,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资料审查通过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签认单中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的准确性。
2.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1690
注:采用电汇转账方式,如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对公转账,并将开票信息、项目名称、开票金额、联系人(包括姓名、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单独电邮至******。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12日14时30分。
4.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2号楼517会议室。
5.开标方式:采用网络视频开标。
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14时30分前送达或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收件人:陈珊,联系电话:******。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充分考虑途中运输、快递收取等时间。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需通过网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视频验证身份。网上视频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模式。投标人须在视频设备(带摄像头的手机、电脑)上提前安装调试软件《腾讯会议》,提前准备打印机及扫描仪,并熟悉相关操作;确保网络畅通,按时参加视频会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钱光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联 系 人: 陈珊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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