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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团泊洼芦苇艺术馆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天津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天津
源发布时间: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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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团泊洼芦苇艺术馆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E************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

 一、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团泊洼芦苇艺术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E************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2.00万元,采购人为******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团泊洼芦苇艺术馆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装修面积:370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基础部分、形象墙、初心区、手作区、体验区、售卖区、灯光部分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团泊洼芦苇艺术馆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投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40726日至202408 01 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

1)第一步: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2)第二步:获取文件:磋商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文件******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银行帐号:******1301 注:转账时需备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件题目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邮件内容中补充接收磋商文件的电子信箱、购买磋商文件的付款凭证、开票信息、接受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8-069:30:00

2、递交方法: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3室二楼会议室。

3、递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3室二楼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08-069:30:00

2、磋商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3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八、监督部门

******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 1 号天津湾写字楼 A 座 803

联系人:韩子萌、张文丽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qq.com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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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团泊洼芦苇艺术馆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E************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

一、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团泊洼芦苇艺术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E************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2.00万元,采购人为******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团泊洼芦苇艺术馆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装修面积:370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基础部分、形象墙、初心区、手作区、体验区、售卖区、灯光部分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团泊洼芦苇艺术馆提升改造项目(第二次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投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40726日至20240801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

1)第一步: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2)第二步:获取文件:磋商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文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银行帐号:******1301 注:转账时需备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件题目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邮件内容中补充接收磋商文件的电子信箱、购买磋商文件的付款凭证、开票信息、接受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8-069:30:00

2、递交方法: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3室二楼会议室。

3、递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3室二楼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08-069:30:00

2、磋商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1号天津湾写字楼A座803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八、监督部门

******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 1 号天津湾写字楼 A 座 803

联系人:韩子萌、张文丽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qq.com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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