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00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拟选址:本项目主要位于玉环新城(漩门三期)核心区NXS010单元范围内。
2、建筑规模:用地约115亩,总建筑面积18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前期科技研发中心、高新技术孵化中心、产业集群综合生产基地、商务中心、众创空间、员工宿舍、综合服务用房、配套用房以及地下停车场等,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消防、装配式、基坑围护、地基处理、装饰装修(不含二次装修)、电梯、幕墙、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智能化、亮化、室外配套工程(景观、绿化、环艺、广场、水景、雕塑、泛光照明、市政工程等)、综合管线、抗震支架、变配电房、环保、节能设计及评估、日照分析、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无障碍、标识导向系统、百分之一公共文化、专业工程(门窗、设备、工艺、太阳能系统及与项目需要的其他专项或专业工程设计)、餐厨设计、交通设施、充电桩等所有设计内容。
(2)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包括初勘、详勘)、测量(包括勘察设计阶段的测量工作)、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及评审、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及评审、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调整、图审调整及施工配合与设计变更等)、各阶段成果评审(并含会务费、专家费等)、专项设计、装配式设计(含方案编制、第三方审核、论证)、BIM设计及多媒体宣传制作、后续配备现场驻场人员服务及配合、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期服务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
4、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相关费用以招标文件为准。
5、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资质必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注: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②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若是中外合作方式,可以为3家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应为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相一致且响应。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2、业绩要求:
(1)申请人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若为联合体形式的,指牵头单位)自2019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设计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设计工作至少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注:申请人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招标平台网站公示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网页截图、设计中标通知书以及设计合同的复印件,若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还必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设计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设计工作至少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注:项目负责人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招标平台网站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网页截图、设计中标通知书以及设计合同的复印件,若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的,还必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完整反映业绩规模特征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注:上述(1)、(2)业绩以联合体形式获得的,以该合同联合体协议书职责分工内容为准。
3、项目组成员配置(如为中外合作方式的,则为牵头人拟派):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可以兼任建筑专业负责人);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⑤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⑥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4、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浙江省省外企业(指牵头方及勘察方)的,必须持有《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申请人(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三、资格预审所需材料(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需单独装订成册,文本大小为A4,资格预审资料无需密封):
1、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三、四);
4、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5、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五);
7、拟派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表(格式见附六);
8、资格预审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认为需提供能体现自身实力的资料(比如类似项目合同、相关作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有);
9、如为中外合作方式的,上述第4项境外方只提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的复印件(证明文件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10、资格预审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中除标有“(如有)”字样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须提供,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仅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如资格预审申请人通过快递、发邮件等其他方式进行报名的,则一律不予受理。
四、投标资格的确定:
******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独立评审,按照资格预审申请人实力由强至弱以1开始进行排序(排序不并列)并赋值(排序序号=******委员会成员对每个资格预审申请人排序赋值分进行累加,作为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实力得分。实力得分最小者为排名第一,次小者为排名第******委员会成员针对实力得分相同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前述方法进行再次排名。最后选定五名排名靠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备注:
①若经资格预审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②若经资格预审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五家的,则全部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经资格预审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④经资格预审被通知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
五、资格预审资料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1、资格预审资料递交地点: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街道长治路1号)。
2、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0:00。
3、建议资格预审申请人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具体办理办法请联系0576-******)。
4、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新东 联系电话:0576-******
5、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小秋 联系电话:057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建设局(盖章)
1 | 资审文件:签章后资审文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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