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益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益高行发改【2020】41号,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创新创业大厦A座、创新创业大厦B座、人才公寓、裙房(包含预留)、地下室及室外工程等内容,其中创新创业大厦A座建筑面积为35263.90平方米,创新创业大厦B座建筑面积为35291.50平方米,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为14090.10平方米,裙房(包含预留)建筑面积为56542.8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66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7872.30平方米,室外工程面积为13595.79平方米。项目估算金额约为85650.75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为85650.75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0%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
1.2.2 建设地点:益阳高新区迎宾路以南;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创新创业大厦A座、创新创业大厦B座、人才公寓、裙房(包含预留)、地下室及室外工程等内容,其中创新创业大厦A座建筑面积为35263.90平方米,创新创业大厦B座建筑面积为35291.50平方米,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为14090.10平方米,裙房(包含预留)建筑面积为56542.8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66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7872.30平方米,室外工程面积为13595.79平方米。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1022.00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控制价为77145.82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718.5万元,预备费为7786.4300万元(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1.2.4 工期要求:730天(其中设计阶段工期45天)R天(日历日,下同);。
1.2.5 质量要求:
1.2.5.1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1.2.5.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1.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1.2.8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规划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含人防、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和玻璃幕墙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1.2.9 施工范围:包括创新创业大厦A座、创新创业大厦B座、人才公寓、裙房(包含预留)、地下室及室外工程等内容,其中创新创业大厦A座建筑面积为35263.90平方米,创新创业大厦B座建筑面积为35291.50平方米,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为14090.10平方米,裙房(包含预留)建筑面积为56542.8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466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7872.30平方米,室外工程面积为13595.79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B证且无在建项目;
4 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R资格R职称;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R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10 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度利润累计未处于较大亏损状态,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其他资格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8月09日起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8月09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9.2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9.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8月2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5************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9.6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孵化大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孵化大楼1701-1706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7-******/******
邮 箱:******
2021年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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