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季度亳州市疾控中心城市污水病原体监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ZCDC[2025]007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26日
开标日期:2025年3月6日
中标价:叁万捌仟伍佰元整(385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长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缘G4栋206总部B3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名称、数量)如下:
序号 | 名 称 | 技术指标或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50ml无菌尖底离心管 | 高透明度聚丙烯,无核酸酶,可承受离心力≥12000g,25支/包 | 包 | 40 | 城市污水新冠 |
2 | 50ml无菌移液管 | 带滤芯,无核酸酶,25支/包 | 包 | 10 |
3 | 聚乙二醇8000 | 生物技术级,平均分子量8000,500g/瓶 | 瓶 | 4 |
4 | 无水乙醇 | 沪试、规格:******-分析纯-500ml | 瓶 | 10 |
5 | 氯化钠 | 用于分子生物学,≥99.5%(AT),500g/瓶 | 瓶 | 2 |
6 | 无核酸酶水 | 用于分子生物学,500ml/瓶 | 瓶 | 5 |
7 | 辣椒轻斑驳病毒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TaqMan 探针法) | 1.仅采用一个反应管一次反应完成辣椒轻斑驳病毒核酸的荧光定量检测。 ★2.检测性能:灵敏度≤500copies/ml,与其他病原无交叉反应。 3.检测样品:适用于定性检测从环境污水样本中提取的辣椒轻斑驳病毒核酸。 4.到货有效期至少10个月; 5.质量控制:含有阳性对照,便于结果判定。 6.提供为预混合液试剂,配液组分仅两管;上机实验循环条件设置≤38分钟,实验操作更方便快捷,投标时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7.免费提供配套判读软件,将数据拖入软件内,自动给出病原判读结果,软件需具有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试剂到货后厂家工程师免费上门安装自动判读软件,并提供试剂相关操作演示,软件及试剂对应的为开放型平台,常规荧光定量都可匹配使用。 8.在后期使用过程中,若该产品出现使用问题,中标商需根据客户要求无条件提供另外指定厂家试剂盒,同等数量进行置换,保证实验顺利完成。 9.取得多重PCR技术平台”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需提供证明文件。 10.资质证明: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ISO13485体系考核,拥有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 11.规格:50人份/盒 | 盒 | 25 |
8 | 辣椒轻斑驳病毒定量标准品 | ★1.辣椒轻斑驳病毒标准品浓度≥5×108copies/mL。(提供ddPCR验证报告为证) 2.标准品均匀、稳定,适用于定量检测污水中辣椒轻斑驳病毒浓度,并进行标准曲线绘制和富集浓缩过程回收率的计算。完全符合国家污水监测方案要求,达不到要求需免费更换,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3.需配套序号1试剂进行使用 ★4.产品性能:辣椒轻斑驳病毒标准品为高浓度,标准曲线的扩增效率E在90%~110%范围,R2≥0.99。(提供标准曲线实验截图为证) ★5.基于城市污水定量项目,可提供定量的便捷计算模板,方便定量计算(提供计算模板截图为证) 6.规格:50ul/支。 | 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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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污水核酸助沉剂 | 1.浓度:1 μg/μL。 ★2.用于污水中低浓度核酸的提取纯化,在提取纯化过程中加入核酸助沉剂,可帮助核酸去除静电效应,提高微量核酸的回收率,也可以降低RNA酶对RNA的降解,完全符合国家污水监测方案要求,达不到要求需免费更换,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3.规格:1ml/支。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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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标准物质 | 1.符合国家污水监测方案要求 2.可以覆盖市面上所有品牌的新型冠状病毒实时荧光PCR试剂盒使用。 3.具有国家标准物质证书 4.规格:GBW(E)091099、50μL/支。 | 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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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
地址:亳州市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东侧
联系人:唐啸天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0日(1个工作日),若投标供******控制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芍花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联系电话:055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控制中心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