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住院大楼24层血液科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医院门诊住院大楼24层血液科装修工程(项目编号:JG2024-6790),于2024年12月1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条: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56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92%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71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8%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条款号45.经济标评审和得分汇总 45.3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二、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已做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2。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和场地安排等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附件2: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 ******医院
2024年 12 月 31 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注: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拟派人员必须是投标人自身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须提供人员相应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上述人员近一个月(2024年12月)在投标人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企业类似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作为审核依据。
2.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验收材料”、“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2 企业业绩非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2)合同(协议书部分)(3)竣工验收文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工程获奖】:(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省(含副省级、直辖市)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含副省级、直辖市)、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获得的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及获奖证书上传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名称、编号、目录及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计分。若发布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
5******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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