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新能源机房电力专线建设及部************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新能源机房电力专线建设及部分二次设备采购接入项目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新能源机房电力专线建设及部分二次设备采购接入项目。
1.1.2 采购预算:******.72元(不含税);
1.1.3 建设地点:天津市;
1.1.4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5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3 保修期:验收后1年。
1.4 本项目划分: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72元,单价限价内容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应具有弱电工程类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50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项目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三)合同履约发票。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履约中的发票至少一张。
2.6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配备要求(人员不可复用):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在本项目中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应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须提供列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2)项目经理:(1人),负责技术方案和施工工艺管理,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须提供列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3)专职安全员:(1人),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应具备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须提供列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备注:
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提供以上全部人员的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提供以上全部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投标人名义为以上全部人员缴纳的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之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8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投标人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9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22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招标文件才可参与投标)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拥有“沃支付”并成功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1.4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5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后发送主题为“项目编号+XXX公司开票信息表”******,开票信息表模版及电子招标投标使用指南下载地址:******/s/13hPEfoBwIdlnPDKMcdRv0g,提取码:nq8a。
4.1.6文件获取联系人:戴女士,联系人座机:0311-******,联系人手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3时00分。
5.2.1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下载中心—使用角色为投标人”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5.2.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2.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
5.2.4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151号
联系人:何经理
电话:022-******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金兴科技大厦4层
联 系 人:胡俊岭、梁佳萌
电 话:******、******
电子邮件:******
******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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