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宁海螺公司环保排放需求,拟对脱硫粉剂采购开展二次公开招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怀宁海螺2024-2025年度脱硫粉剂;
二、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数量及质量指标:
序号
|
标的内容
|
数量(吨)
|
指标
|
1
|
高效脱硫粉剂
|
300
|
PH值≥7
细度:100目
筛余≤10%
|
以上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实际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四、合同周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五、交货方式:送货至怀宁公司厂区指定区域。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单位需具备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从事脱硫剂行业且与国内水泥企业有合作业绩的生产厂家(需提供近两年与水泥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或发票等证明材料),2023年资产负债表。
2.投标单位需提供脱硫粉剂工艺、产品发明专利和与之匹配设备实用型专利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上述专利拥有人的合法使用授权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在标书投标截止日前需委派技术人员到怀宁海螺公司现场进行排放值、工艺流程等勘查;投标前需递交检测确认记录表;未递交者视为无效报价。
4.具有良好的生产与检测设备,拥有较强的产品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能够提供较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满足我方使用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公司经营范围需涵盖环保材料技术开发或生产、销售等相关资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单位需知悉招标单位的《不侵权承诺书》内容,《不侵权承诺书》作为标书及合同签订必要附件内容,投标单位在标书制作中需签字并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或水印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网页界面右上角处点击下载《供应商使用手册》)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4年11月25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余小霞******860
毕胜利 ******
2.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259826
李 锋:******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