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原位电化学傅里叶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供应商:
学院原位电化学傅里叶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编号:2024LS-N68)已经评审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报价 | 500000.00元 |
供货时间 | 2025年1月1日前。 |
质量 | 整机质保1年,激光器质保5年,干涉仪和光源质保10年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报价 | 535000.00元 |
供货时间 | 2025年1月1日前。 |
质量 | 合格,满足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报价 | 587900.00元 |
供货时间 | 2025年1月1日前。 |
质量 | 合格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供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函告原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学院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的投标/应答资格。
三、异议受理联系电话:姚老师******
四、联系地址:******办公室(2号办公楼304室)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集采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