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WT2024-029
******委员会
******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550万元
******委员会办公用房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论证意见:
杨淑晶:根据甲方选址要求,在高新区范围内,且面积约14000平,有食堂,用房要求独立,交通便利,具备独立停车场,水电气已通,有一定简单装修。
******街道辖区内,独立院落,院内停车充足。建议该楼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用房租赁的不二选择。
************有限公司,面积14000m2******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无产权纠纷。租金合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居民,厉行节约、合理利用的原则且面积应在14000㎡左右,交通便利,有独立停车场,设施设备应能满足办公要求。
综上所述要求,锦湖大路******有限公司(慧谷大厦)具有以上因素且该房址为现办公场所,不需要搬迁、装修及改造。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租赁该办公用房。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约一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开发区锦湖大路135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示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委员会
联系人:李启侠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电话:0431-******
2.财政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石林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电话:0431-******
3.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洋
联系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电话:0431-******
******有限公司
初审:李洋
复审:李启侠
终审:杜宝君
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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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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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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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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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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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锦湖大路1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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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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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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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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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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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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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高新开发区锦湖大路1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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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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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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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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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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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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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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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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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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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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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办公用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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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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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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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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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办公用房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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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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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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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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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开发区锦湖大路1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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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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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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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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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管理中心 正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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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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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2024-1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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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