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山河智能矿岩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2、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31元,采购最高磋商限价:******.85 元。
3、建设位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工程范围:本工程为山河智能矿岩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土石方总量约8.7万立方(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二、相关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技术规格:
1、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施工图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均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提供依规配备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按照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评标时,依规查阅相关网站,如果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或者未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或者未按照要求的格式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均在资格审查中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在质疑、投诉期内,有供应商提出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项目并提供证明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150日历天。
交付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报价编制依据
2.1 山河智能矿岩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图纸;
2.2 ******有限公司提供的《观山路以北、凉塘路以南、龙峰大道以西地块土石方工程勘察报告》;
2.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4 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及其附录;
2.5 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
2.6 湘建价[2020]46号《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7 长住建发[2020]103号-******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
2.8 湘建价[2022]146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2.9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2020年新消耗量标准统一口径汇编(暂行稿)》;
2.10 材料价格按2024年11月份《长沙市建设造价》市场综合价、长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2024年常用材料价格手册》计算。
3、清单说明
3.1 本工程预算上限价已包含社会保险费;
3.2 本工程石方、土方、砼碴、淤泥按长沙市智能渣土车运输,外弃土石方运往建设单位指定龙峰卸土场,上限价运距暂按8.5KM考虑,结算时,运距按预算运距和实际运距取小值,并按天然密实体积计取卸土费。如承包人无法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渣土证、城管局办理的卸土线路牌、经审核确认的卸土费凭证的,不计卸土费。施工项目中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必须提供以下三项竣工必备资料:①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办证文件;②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线路运行文件; ③提交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每日台账(含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行台数和运行时间)。
3.3 土石方运输按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大于8小时考虑;
3.4 本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5%计取不可预见费;
3.5 本工程B类围挡按90天使用时间暂定,具体按实签证。
3.6 机械进出场费用不论机械台数及进出场次数按项包干;
3.7 洗车槽、喷淋及路基箱为工程暂估价,具体按签证办理;
3.8 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的0.6%计取,结算时按票据办理;
3.9 所有土石方工程量按建设方设计图工程量及地勘报告包干,包干工程量未完成部分,在竣工验收测量时按实测扣除。挖方区砼路面拆除及挖方区淤泥工程量暂定,具体按实签证。
3.10 结算时,根据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分为两部分计算:(1)固定费率部分,按上述编制结论调整。(2)按实签证部分,在暂估费率中考虑。
按实签证部分包含内容:
(1)扬尘控制措施费:施工场地硬化、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场地绿化;
(2)场内道路:施工道路;
(3)排水:排水沟、管网、以及其它相连的构筑物;
(4)智慧管理设备及系统: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设备及系统;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人工智能、传感技术、虚拟现实等高科技设备及系统。
4、编制结论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总金额为:******.31元,大写:叁佰陆拾玖万贰仟捌佰壹拾伍元叁角壹分。其中:
1.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为:93601.67元,固定费率部分为:64362.29元。结算时固定费率部分分别按照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按比例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不可预见费137493.55元
以上1、2条中的价格均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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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1******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根据考核办法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项目按月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整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期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工程款支付
1.******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 本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评评审中心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