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坪村新厝线道路修复提升工程已由******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委员会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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