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交通数科公司无人机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02标段
标段/包编号:HW******0693/02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物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标时间:2024-12-26 12:16:58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26 17: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30 17:00: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交通数科公司无人机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02标评标结果公示
交通数科公司无人机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W******0693)02标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02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交货期(日历天) | 10 | 10 | 10 |
投标人业绩 | ******学院1+X无人机驾驶实训室无人机采购项目; ******学院先进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电子信息硕士点建设设备采购(第一批)项目第3包:机载遥感高光谱激光雷达一体化监测平台; 3.安徽省第一测绘院专用设备采购; ******管理局激光雷达、飞行平台及配套软硬件采购; 5.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测绘总队无人机平台设备采购; 6.阜阳水文局水土保持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有限责任公司大疆无人机设备及服务采购; ******电视台融媒体采编设备采购。 | ******有限公司无人机培训服务; ******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及培训; ******学校无人机采购及培训; ******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及培训; ******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及培训; ******有限公司无人机采购及培训; ******有限公司无人机考证培训; 8、乾坤巡天通用航空服务无人机采购及培训。 | ******有限公司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项目; ******有限公司中型训练机及配套设施销售; ******有限公司小型训练机及配套设施销售; ******有限公司中型训练机及配套设施销售; ******有限公司中型训练机及配套设施销售; ******有限公司小型训练机及配套设施销售; ******有限公司小型训练机及配套设施销售。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南岗科技园响洪甸路1200号(机场高速公路监控中心)
联系人:储工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
联 系 人:吴阳阳
电 话:0551-65590535,******
四、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有限公司网、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投诉,地址:合肥市响洪甸路1200号,电话:0551-68166210。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拥有售后服务五星级证书
工期(交货期):10
项目负责人:李虎,吴凡
项目负责人证书:无人机测绘操控员
资格能力条件:安装供货培训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12个月
工期(交货期):10
项目负责人:王常香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其他事项:
第3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10
项目负责人:何峥怀
项目负责人证书: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