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永福县水库移民“飞地”抱团购置标准厂房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10-450326-04-03-433108
二、为进一步壮大发展水库移民村和库区移民村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固本强基,加快移民村产业转型升级,现同意实施永福县水库移民“飞地”抱团购置标准厂房项目。
三、项目名称:永福县水库移民“飞地”抱团购置标准厂房项目
四、项目业主:永福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五、建设地址:桂林经开区苏桥片区水荆西路南面、淮河路北面、科伦制药厂西侧b18地块
六、项目性质:购置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通过“飞地”抱团模式购置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桥片区b18地块中的5号标准化厂房,厂房占地面积4482.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分摊使用权土地面积907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25.43平方米。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434.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63.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86万元,预备费258.7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5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提前批资金。
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接文后,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改革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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