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工业气体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24BFFWZ01942
原公告日期:2024-09-0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工业气体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WZ01942)
一、澄清部分
投标文件中未见“发票评审一览表”,请问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对此项不作要求,投标人如若提供可自拟格式。
二、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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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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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满足下列之一即可):
①验收证书或业主(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其须盖有业主(或合同甲方)公章;
②采购发票,同时提供:a.发票评审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b.发票评审一览表对应的发票(提供任何一联均可);c.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的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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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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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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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满足下列之一即可):
①验收证书或业主(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其须盖有业主(或合同甲方)公章;
②采购发票,同时提供:a.项目对应的发票(提供任何一联均可);b.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中的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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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延期部分
1.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17:30前”,现变更为:“2024年9月29日17:30前”
2.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现延期至“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时30分。
3.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谭工
电话:0551-******
招标代理: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集团四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742、66223293
2024年9月27日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工业气体供应商 |
项目简号: |
2024BFFWZ01942 |
项目法人: |
******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有限公司物流供应公司仓库(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1111号)或招标人安徽省内指定的其他地点 |
立项批文名称: |
/ |
项目审批单位: |
/ |
监督部门名称: |
******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见证时间: |
2024-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