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佳木斯市汤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地址:汤原县汤原镇京抚路中段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1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2.3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企业名称:汤原县洁美垃圾填埋场检测类型:有组织废气9项;无组织废气9项;1)委托费分项价(含税)序号服务名称单价(元)3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39,500.002)委托费合计总价(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肆仟伍佰元、(小写):¥684,500.00元。变更内容为:2.3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企业名称:汤原县洁美垃圾填埋场检测类型:无组织废气9项;1)委托费分项价(含税)序号服务名称单价(元)3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24,000.002)委托费合计总价(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玖仟元、(小写):¥669,000.00元。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684,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佳木斯市汤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11月21日
******有限公司在计划采样前已停止渗滤液处理工艺,在原合同约定的监测项目执行过程中,决定取消有组织废气检测,导致原合同中“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督性监测”所涉及的费用需要相应核减。
合同附件:
合同变更协议.pdf
24f466b6-aab5-4f37-adff-67b074077df1_编号:-----汤原生态环境局检测合同 2024.7.25(1)(2)(1).pdf
佳木斯市汤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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