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406-441303-04-01-157475
投资项目名称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街道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惠阳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街道片区排水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1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4位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五)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招标人自主构建的“定标成员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4人。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
******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0.60%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工期
勘察设计总工期 60 日历天(不含方案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时间);其中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设计项目负责人:周旭初
勘察项目负责人:任小青
资质资格
周旭初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
任小青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8)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业绩情况
1、白沟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2、安泽县县城建成区主干道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设计
3、侯马市新田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花园南街—康乐街)及侯马市新田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体育街—康乐街)工程总承包(EPC)
4、东莞市寮步镇2022-2025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5、曙光路(车站西街—南水北调)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6、涿州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下浮率0.20%
设计项目负责人:胡胜
勘察项目负责人:尹锡杰
胡胜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3)
尹锡杰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
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1、乐昌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2、廉江市城区雨污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北部湾大道廉安路口至廉江河段)
3、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4、汕头市澄海区南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5、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责任公司
下浮率1.20%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世忠
勘察项目负责人:刘鹤群
王世忠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
刘鹤群
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1、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下游排水工程(含吉林大路排水管线和双阳排涝站)勘察设计项目
2、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3、长春市双阳区铁东路道路排水及桥梁工程通阳路-环城路)
4、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道路排水工程(三)初步设计
5、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乙二路西延长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
异议受理部门
******办事处
联系地址
******办事处办公大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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