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设备采购(四标段:便携式低氧训练舱)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R2024-204
项目名称:2024年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设备采购(四标段:便携式低氧训练舱)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40000
最高限价(元):4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设备采购(四标段:便携式低氧训练舱)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零售业、批发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投标人为采购商品制造商或经销商;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5)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招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招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zdsswfaj/pages/swmh/wfcx.html)。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
地 址:乌市三屯碑路37号体育训练二大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长春南路西一巷美林阁小区门面2楼商铺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青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