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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天津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天津
源发布时间:2025-02-21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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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2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红桥监理[2025]02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已由******委员会 津发改许可〔2013]18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 14884.1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4884.15 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375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 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规模为1375米,此次包括沽水道(西于庄西路-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约622米,道路规划宽度25米;沽港道(清河沿大街-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173米,道路规划宽度16米;清河沿大街(新红路-子牙河北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580米,道路规划宽度25米;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绿化等工程,总投资额14884.1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红桥区子牙河北路西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子牙河北路、西至清河沿大街、南至沽港道、北至沽水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本次范围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中的沽水道、沽港道、清河沿大街3条道路和相关管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沽水道(西于庄西路-子牙河北路)全长621.612米,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沽港道全长173.373米,道路等级:城市支路。清河沿大街,全长579.381米,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工程内容:上述道路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燃气工程等,给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mm,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3000mm,燃气工程最大管径DN500mm中压管道,道路总长度约1375米,采购预算:240.55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总投资额240.5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年03月31日 至 2028年06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5年03月31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6年07月01日 至 2028年06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一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可兼任驻场代表(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时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本标段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21日2025年02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院内B座309室, 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关注截图(加盖公章),现场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晓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红桥区竹山路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杨海波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晓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院内B座309室
邮政编码:300163 联系人:宋伟民 电话:******-8009
传  真:****** 日期:2025年02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红桥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杨海波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竹山路1号

天津市红桥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王洪涛、黄丹宁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5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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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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