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医院委托,对******医院二期新大楼窗帘、隔帘购置进行国内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二期新大楼窗帘、隔帘购置
2、招标编号:2024-3-0556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大楼购置一批窗帘、隔帘。
4、交货地址:甲方指定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交货验收。
6、项目预算金额:79.873635万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上午 9:00 ——11:00 ,下午 13:00 —— 16:00到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齐全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00。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1正4副(纸质文件)并密封;且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拷入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医院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环镇北路1058号
联系人:杨贤栋
电话:******-2001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850号3号楼4楼
联系人:田果枝
电话: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