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长城数字化沉浸式体验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峪关长城数字化沉浸式体验项目监理******委员会以嘉发改社会(备)〔2025〕2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招标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于2025年3月25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HXY-2025-003JC
2.项目名称:嘉峪关长城数字化沉浸式体验项目监理
3.项目投资:约1500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报价采取费率报价,投标费率不高于施工中标价格的?0.8 %(保留两位小数点),否则视为不响应本次监理招标。
5.项目概况:******服务中心周边选取约2500平方米区域建设“飞跃嘉峪关”影院级VR互动体验馆(600-1000平方米)及“长城边塞风云”沉浸式长城文化数字体验馆(1000平方米),以长城边塞文化为中心,结合AR、VR、AI等数字技术,通过边塞史诗故事演绎,角色导览、微演绎、数字交互等多元体验,引领游客走进长城史诗长河,感受长城生生不息的力量。主要实施内容为结合本地历史风貌及长城文化精神编制数字节目2-3套,采购安装VR体验设施30套,搭设360°环幕投影1套、胡杨树艺术装置1套、三折幕投影1套、VR互动装置2套、全息纱幕微演艺1套等,并配套改造给排水、供电系统1套。
6.招标内容:对本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含保修期)的全部工程内容实施全过程的监理。
7.质量标准:合格
8.计划总工期:?10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9.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5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
2.获取磋商文件携带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营业执照以及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应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因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导致信息登记不成功,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开标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投标人也可进行现场报名,携带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 ?9:00
******居A区五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5日 ?9:00
******居A区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峪关市峪泉镇关城南路435号
联系人:神方杰、拾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居 A 区 5 楼
联系人:何腊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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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