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煤矿单轨吊机车检验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新桥煤矿单轨吊检测项目,采购方案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新桥煤矿单轨吊机车检验检测项目
2、地点:永城市新桥镇新桥煤矿
3、项目概况:目前新桥煤矿在用的单轨吊机车类型主要为柴油机、蓄电池和气动三种,根据国家能源行业标准《NB/T 10176-2019》、《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炭行业标准《MT/T 883-2000》和《MT/T 887-2000》、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检验规范《MT/T 220-1990》及空气动力单轨吊车技术条件《T/CNCA 034-2022》等相关规定,对这三种类型的单轨吊机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检测检验。
4、工期:每批次检测工期不超过单轨吊数量(即每天至少检测1台),检测检验报告必须包含技术标准及检测要求中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并在设备检测完成后的5天内出具。
5、报价方式:报含税单价*数量=含税总价
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付款。
7、技术要求:投标人需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矿安(2022)81号)的通知相关规定。
2、投标人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资质认定部门批准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且在河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备案。
3、投标人具备柴油机单轨吊机车、蓄电池单轨吊机车和气动单轨吊机车的检验检测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四、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要一并上传以下证件扫描件以供资质审查:
1、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符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和《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矿安(2022)81号)的通知相关规定。
3、投标人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资质认定部门批准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且在河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备案。
4、投标人具备柴油机单轨吊机车、蓄电池单轨吊机车和气动单轨吊机车的检验检测资质。
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6、法人授权投标人委托书,委托书要有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间(起止日期)不能跨年。
说明:以上资料请打包上传,单个上传导致的资料遗漏审核由报名单位自己负责。同一IP地址上传资料及报价的视为串标、围标,一律拉入公司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注: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7、截止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前,逾期报名无效。
8、截止报价时间:2025年3月26日15:00(北京时间)前。
9、报名联系人:张磊 电话:0370-******,******。
10、技术负责人:曹鹤 电话:0370-519 5712,******。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3)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5)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6)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投标说明
1、竞标方必须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
2、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价格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开标后由评委根据报价、服务等综合考虑投票决定中标单位。
3、本竞标公告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4、任何单位如对标段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新桥煤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人:罗世全,电话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