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公共自行车2025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三)
2024-12-20
更正公告(三)
(封面)
项目名称:临平公共自行车2025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00129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做如下调整:
更改前: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5年1月2日9时00分止;
杭州市临平区市民之家三楼1号开标室(临平南大街265号)。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2025年1月2日9时00分;
杭州市临平区市民之家三楼1号开标室(临平南大街265号)。
更改后: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5年1月10日9时00分止;
杭州市临平区市民之家三楼 2号开标室(临平南大街265号)。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2025年1月10日9时00分;
杭州市临平区市民之家三楼 2号开标室(临平南大街265号)。
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2024年12月31日 17:00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六、投标响应函
更改前:
六、投标响应函
******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60日。
3、如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评标、验收等与本次招标相关工作。
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8、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9、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0、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更改后:
六、投标响应函
******有限公司 :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60日。
3、如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评标、验收等与本次招标相关工作。
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8、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9、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0、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三)(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