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QZCS-C-F-25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奈曼旗天然碱产业园用地文物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合同支付方式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合同支付方式:
1、乙方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勘探施工工作,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作经费总额的5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乙方完成本项目的文物调查勘探报告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作经费总额的另外5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变更为:
1、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乙方完成本项目的文物调查勘探报告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作经费总额的另外6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特别提醒 1、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须随时关注信息进行磋商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限为30分钟。(请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和报价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式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业务指南,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技术服务热线电话)2、各潜在供应商联系方式与系统中的联系方式需一致并保持畅通,代理不在电话通知二次报价,系统会根据预留联系方式自动通知。联系方式不一致不能进行二次报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监督单位 ******财政局 监督电话:******
开标评标服务专线 ******
“政采贷”政策说明 凡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登记,并依法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内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政策详见:******/2021/05/104642.html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奈曼旗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心
地址:奈曼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