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超临界萃取生产线粉碎间抗爆墙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超临界萃取生产线粉碎间抗爆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超临界萃取生产线粉碎间抗爆墙建设项目
二、招 标 人:******有限公司
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5年2月20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96920.45元;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194581.75元;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10196.96元;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有限公司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三大街8号
联系人:文老师
电 话:0371- ******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卢女士、邵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 话:0371-******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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