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基本情况
******服务中心地块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鸠甫村,地块面积为375m2******居住房。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8.930315°E,30.103440°N。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现状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地,裸土、无地面硬化。根据******居住用地。
2、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6月19日现场踏勘,地块内为农用地,无地面硬化,地块区域内有杂草等植被覆盖,地面平整,无地面硬化,不涉及外来填土。根据踏勘结果,本地块内0-0.5m土壤为素填土,灰、灰黄色,主要由强—中风化基岩碎块、粘性土组成,与引用地勘资料一致。
勘察区地表水系为场地南侧约10m处的溪流,总体西北至东南流向,汇入双溪口水库,两侧已做干砌块石防洪堤,调查时为雨季,流水较多。
3、污染源分析
******服务中心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无工业生产活动,也没有进行过石矿开发、规模化畜禽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未发生垃圾倾倒、填埋等污染事故,无外来堆土;周边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和存储。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因此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污染风险。
4、快速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快速检测,共在地块内布置7个点位。根据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表层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表A.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表层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均为较低水平,未发现异常。
5、调查结论
******服务中心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及《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居民楼,无工业企业,附近河道不是纳污水体,未发生过污染事故************居住用地(07)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