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昌吉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Z-C【2024】-017
项目名称:昌吉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昌吉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设计周期为12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②企业须同时具有: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咨询资质:供应商须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包含公路),且供应商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优质的后续技术支持服务;
④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⑤其他说明: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单位。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4、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单位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单位撤销其投标文件。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州(市)政务中心东段二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昌路锦辰国际9楼1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文玉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