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
电话:******
通讯地址:商水县纬四路市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
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新城区兴商大道西段向东300米路北3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在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新城区兴商大道(纬五路)西段向东300米路北3******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有限公司场地,占地面积为15293.33m2。项目建设1座拆解车间,1座仓库,配套建设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15000辆。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抽取和废制冷剂回收、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切割、打包压块、破碎和安全气囊引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拆解预处理平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油液抽取和废制冷剂回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在危废暂存间设置负压集气系统,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与废油液抽取和废制冷剂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共用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切割、打包压块、破碎、安全气囊引爆设施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用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商水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采取评价提出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新建1座1600m2的物料暂存仓库作为一般固废暂存间,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处置,环保设施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外售至废品厂,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一般固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危险废物:新建一座40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要求设“六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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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机动车项目报告表最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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