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
乌山单元02-05E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4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乌山单元02-05E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建设单位:******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建设单位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混砂浆采购进行线上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乌山单元02-05E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招标组织机构为******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幼儿园及地下室等建筑物。其中1-6号楼为4层叠拼,7-10号楼为6层叠拼,14号楼为9层******幼儿园,场地设整体地下室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54892.0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469.27m2,地下建筑面积55422.82m2,中标金额73175.6626万元(含设计、运营、施工),工期95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交付)。
2.2 招标内容:干混砂浆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干混砂浆经营范围,具有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且备案项目符合招标物资要求,具有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实验室合格证书,具有中国绿色建材产品******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雄厚,未出现资不抵债,设备、厂房被抵押被拍卖等现象;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干混砂浆质量等符合招标人项目的使用要求,并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生产和销售的干混砂浆满足《预拌砂浆》(GB/T 25181-2019)、《预拌砂浆术语》(GB/T 31245-2024)、《绿色产品评价 装饰装修用预拌砂浆》(GB/T 44177-2024)、《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J33/T 1095-2024)、《浙江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135-2017)、《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预拌砂浆》(JC/T 2693-202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T 860-2008)、《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砂浆》(JC/T 890-2017)、《建筑用砌筑和抹灰干混砂浆》(JG/T 291-2011)、《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 220-2010)、《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3-201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2010)、《绿色建材评价 预拌砂浆》(T/CECS 10048-2019)的规定和项目方设计图纸的要求,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相关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所供应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因质量不合格被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包件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同时中 2 个包件;
3.2.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5日9:00时至2025年5月7 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8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乌山单元项目干混砂浆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汇入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乌山单元02-05E地块项目工程
总承包项目部
******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 0104 4801
联 行 号:******0728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投标人、上级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6:00******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每包件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乌山单元项目干混砂浆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张先生)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乌山单元02-05E地块项目工程
总承包项目部
******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 0104 4801
联 行 号:******0728
2025年04月25日
6.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乌山单元02-05E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部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湖州多媒体产业园6号楼A栋1楼
******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5号楼中交三公局一公司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
标书款凭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项目联系人:王青军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张先生)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干混抹灰砂浆DP 普通M1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6843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干混砌筑砂浆DM 普通M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732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干混砌筑砂浆DM 普通M10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254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干混地面砂浆DS M1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3177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干混地面砂浆DS M2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7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干混抹灰砂浆DP 普通M20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721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干混砌筑砂浆DM 普通M7.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3220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干混砌筑砂浆DM 普通M15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84 单位:吨
设备物资名称:干混地面砂浆DS M20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421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