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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4年义乌市市政设施处环城路、阳光大道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4-07-26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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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4年义乌市市政设施处环城路、阳光大道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JZC******GK

    项目名称:2024年义乌市市政设施处环城路、阳光大道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义乌市市政设施处环城路、阳光大道检测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2024年义乌市市政设施处环城路、阳光大道检测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工期50日历天。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提交检测方案并进场检测,且在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同时通过专家评审及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具有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须包含“市政桥梁检测、市政道路检测、隧道检测”,及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测范围须包含地下病害体(或地下病害体探测)类道路脱空检测内容;③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须包含“市政桥梁检测、市政道路检测、隧道检测”,及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且须包含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
(4)具有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检测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5)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含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桥隧、道路检测项目);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账号获取或直接在招标公告下方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服务中心四号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Qd7ksQnh03h%2B7ms6Id6qtQ%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①标前准备: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申领操作流程(目前“政采云”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支持浙江汇信CA锁)】。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乌市市政设施处

    地 址:义乌市新科路C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国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嘉庆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桂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058

    质疑联系人:华晴杰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骆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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