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砂石骨料装卸、堆存粉尘,砂石骨料上料粉尘,粉料仓进料粉尘,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皮带输送粉尘,锅炉废气,食堂油烟 砂石骨料装卸、堆存粉尘:建设全密闭砂石料库,设置喷干雾装置; 砂石骨料上料粉尘:进料斗三面密闭,进料斗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粉料仓进料粉尘:经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粉料仓共用)DA002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搅拌楼全密闭,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9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加盖帆布,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皮带输送粉尘:设置全密闭皮带廊道; 锅炉废气:安装低氮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要求;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通过6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604—2018)表1小型规模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搅拌机及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盐水、锅炉定期排污水、蒸汽冷凝水。 搅拌机及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容积30m3)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容积5m3)+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容积40m3)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盐水、锅炉定期排污水、蒸汽冷凝水经收集池(容积40m3)收集后,作为砂石料库喷干雾用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全封闭输送廊道、泵类、切割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废包装材料、钢筋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砂石分离机产生的废砂石、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沉渣、实验室砌块)。 项目设置1座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