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项目名称)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已由******委员会以凉发改基础〔2022〕5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基础〔2022〕510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责任公司。
2.1 建设地点:建设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四川凉山段)上起溪洛渡坝址下游大河湾码头,下至凉山与宜宾交界处大岩洞。
2.2 建设规模:金沙江向家坝库区航道建设工程(四川凉山段)建设范围为金沙江干流大河湾码头至大岩洞河段54公里,建设规模为:(一)航道整治工程大河湾滩、伍家沱滩、瓦屋滩共3个滩险以及桧溪镇河段的航道整治工程;(二)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渡口乡航道工作站、房建、自计式水位观测站、航行水尺、维护船艇、配套设备等,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招标人规定的限额内勘察、设计及施工,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施工及竣(交)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的施工、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阶段的工作,协助完成竣(交)工验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供施工图设计送审稿;(2)施工总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以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且取得相应批复;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 其他: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凉山州交通运输局以凉交许可[2023]20号批准;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4)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5)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若存在隐瞒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资格。
②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须在交通运输部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首次参与四川省水运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在初次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申报信用初步评价。同一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均有效但不一致的,按照较低等级确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认定)。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应由牵头人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应由联合体成员提供,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牵头人负责。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单位负责人************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 月 01 日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5.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的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逾期未提出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 31 日 09 时30分 ;开标地点: ******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本项目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834-******。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网站(******/ )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邮政大院
联系人:高先生
邮编:615000
电话:0834-******
传真:/
电子邮件:/
******银行营业部
账号:************8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1单元12楼10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银行:/
帐号:/
2024年 10 月 31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2-513400-18-01-198182
相关资料下载:向家坝航道EPC -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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