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改扩建项目涉及现有加油站的储油罐的拆除及建设。加油站在拆除期施工前,会拟定施工方案,以污染物量较大的储油罐为例,油罐在拆除前,会委托有资质的公司采用“蒸汽清洗”工艺清洗油罐,产生的清罐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洗完毕后,通过现场检查、仪器检测,罐内可燃气体浓度为“0”、能够满足后续工艺管线更换等作业的安全设施要求,方进行拆除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1)拆除期及施工期扬尘
①施工作业扬尘
施工期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如挖土机挖坑深度、风速、土壤的颗粒度、土壤含水量等。根据类比调查,在不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同的风速和稳定度时,施工场地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200m以内,物料露天堆放主要受风速影响,影响范围在50-200m之间,而在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后(如洒水降尘),在不同的风速和稳定度下,施工扬尘的浓度会大幅下降,施工扬尘影响区域一般在施工现场100m以内,在施工现场100m以外基本上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道路运输扬尘
施工期车辆运输施工物料及建筑垃圾,在施工区内以及施工区外道路上行驶必然会产生动力扬尘,若不采取一定防护措施,施工区内施工活动以及车辆运输共同产生的扬尘会对区域大气环境及施工人员产生不利影响,而施工车辆运输至施工区外道路时产生的扬尘也会对道路沿线企业厂区人员造成一定影响。
③拆除期扬尘
拆除期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站房和罩棚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筑垃圾清运过程(含车辆运输)中产生的扬尘。为了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A、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并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
B、拆除作业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C、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建筑垃圾,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D、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E、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建筑垃圾采取遮盖措施。
(2)储油罐油气
本项目在对储油罐拆除和清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油气。拆除过程中储油罐密闭,且采用机械清罐,大部分油污进入了清罐废水,仅有极少的油气挥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不采取大气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大气污染对区域大气环境、施工人员以及周边企业人员均会产生一定影响。为此,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一定的扬尘防治措施,尽量将扬尘污染降低到最低水平,减轻对人员和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环保措施有:
表4-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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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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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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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道围挡2.5米,次干道围挡1.8米;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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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道
路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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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出口应采取铺设水泥混凝土或铺设沥青混凝土,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
等有效的防尘措施,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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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堆放遮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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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有效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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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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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立面围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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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或防尘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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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植被绿化、晴朗天气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活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大酒水等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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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土方工程遇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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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采取以上扬尘控制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间扬尘污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施工期用水主要包括施工场地降尘洒水、施工机械冲洗水和灌浆过程等。废水中污染物主要成分以石油类、SS为主此部分废水场内设置的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区降尘用水,不外排。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现场的挖掘机、电锯、电钻、卷扬机等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其噪声源产生强度75~90dB(A)。为了防止施工期噪声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方采取以下措施:
(1)高噪声设备施工应尽量安排在昼间6:00~12:00、14:00~22:00期间进行。若由于工程需要,确实要******居民,同时搞好施工组织,将大噪声施工活动放在昼间进行、避免在夜间进行大噪声施工,施工应确保建筑施工场界夜间声级不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即夜间≤55dB(A);
(2)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电锯、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一侧,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尽量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
(5)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石方、生活垃圾及更换下来的废旧油罐和加油机等设备、油罐中产生的油渣。
为减少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场交环卫部门处置,不得长期堆放,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公共卫生。
(2)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可在施工现场定点堆放,定期外运至指定地点填埋或及时进行场地回填,不得随意抛弃。
(3)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临时建筑物,废弃的建筑材料必须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4)更换下来的废旧油罐及加油机等设备应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油罐中清理出的油渣应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施工期固废经合理处理后,施工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卸油,三级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柴油发电机废弃经自带消烟除尘设施的一体化设备,尾气采用一次性纸质过滤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管引至发电机房外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加强站区绿化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新星南路污水管网进入娄底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新星南路污水管网进入娄底市第二污水厂处理。洗车废水经配套废水处理系统(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油罐废油渣和清洗废液、隔油沉淀池油泥由有资质单位清掏外运处置,不在站内储存;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洗车废水污泥由清掏单位外运处置,不在站内储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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