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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麻醉工作站等20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新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新疆
源发布时间:2024-07-23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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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医院)麻醉工作站等20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XY2024ZB07-CG

项目名称:******医院)麻醉工作站等20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50000,450000,******,14000,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医院)麻醉工作站等20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1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自体血回输机1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医院)麻醉工作站等20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2包)
   数量:7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加压加温输液仪7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医院)麻醉工作站等20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3包)
   数量:7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麻醉工作站7台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医院)麻醉工作站等20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4包)
   数量:4
   预算金额(元):1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仿真腹部教学孕妇模型1个,高级分娩综合技能训练模型1个,女性骨盆生殖解剖(助产分娩)模型2个。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医院)麻醉工作站等20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5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洗板机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 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4、5: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标项3: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税收证明材料;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场查询核实);
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或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0)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3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标项1、标项2、标项4、标项5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中小微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投标保证金形式: ?保函 ?电汇 ?企业账户网银汇款?支票?本票(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
保证金数额:
标项一:3000.00元(叁仟元整)
标项二:9000.00元(玖仟元整)
标项三:80000.00元(捌万元整)
标项四:200.00元(贰佰元整)
标项五:1000.00元(壹仟元整)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昌吉屯河路支行
开户账号:************1120
1.打款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及标项号。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
******银行汇款凭证用于投标保证金证明。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打款不成功的,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收受机构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打款凭证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收受机构根据未中标人提供的打款凭证及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5.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函的,需提供保函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屯河路新天地商务港71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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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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