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陵县2025年X428春双路(桃园段)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WH230GL24SG3173 (任务书编号:FS******240750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WH230GL24SG317301
招标人
名称
******服务中心
地址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潘志友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王康、王瑶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胡慧
证书编号:皖******4109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2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44
陆君
证书编号:皖******6824
第三中标 候选人
******.38
范成林
证书编号:皖******0712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要求;
2******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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