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募项目为某单位医老医疗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TZM0100-2024-0108,招募人为******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募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合作伙伴)可前来应答。
1.1项目概况:某单位医老医疗车采购项目。
1.2招募内容:
★1.2.1本项目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基于VCSS的车体 | 12 |
2 | 一体式电脑 | 12 |
3 | 3D摄像头 | 12 |
4 | 独立视频专用摄像头 | 12 |
5 | 独立音响/麦克风 | 12 |
注:合作伙伴须配合招募人完成所有硬件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测试工作,完成之日起正常运行至项目终验。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订单下达后15日内将应答产品送至招募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划不划分分包。
1.4本项目无需报价,项目金额为含税45万元。
2.1.1合作伙伴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合作伙伴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合作伙伴,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应答。
2.1.3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合作伙伴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获得意向后向招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合作伙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募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合作伙伴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募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合作伙伴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募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应答(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合作伙伴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合作伙伴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合作伙伴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应答产品资格要求
2.3.1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应答产品认证要求:
2.3.3.1应答产品(一体式电脑)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2.3.3.2 应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合作伙伴,其应答将被否决。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1招募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
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
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获取申请。
获取文件如遇问题请与招募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4.2招募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10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招标分公司会议室。
5.1.1合作伙伴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招募代理人员接收应答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合作伙伴。招募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合作伙伴也可以自行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招募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应答文件。
5.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募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募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募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联系人:陈琼
电话:******
电子邮件:chenqiong1.sh.chinatelecom.cn
******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金翎骏、张孙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业务):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银行账号:******8
出售招募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
联系地址(购买文件):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
联系电话:******
8.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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