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经开区能源综合提升二期项目3.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发改许可〔2024〕344******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6GC24A08G113
2.2招标项目名称:望江县经开区能源综合提升二期项目3.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望江县经开区
2.4合同估算价:建设投资1225万元;其中一、工程费用1086.3万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350万元);二、预备费120.7万元(此项费用在EPC招标阶段组成形式是预备费,在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组成形式是暂列金额);三、设计费:18万元。
2.5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
2.6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规划光伏发电容量3.5MW,本次项目建设地点在安达尔厂房,涉及厂房总面积约28000平方米,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发电方式为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工程承包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方案(含设计基础排布)、屋面荷载鉴定报告、加固设计方案(如需)、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以上如涉及必须提供。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并网接入等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土建、屋顶防水及安装施工(含厂房荷载评估及加固、换瓦(如需)、视频监控安装、智慧能源显示屏、含计量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等)、设备采购供货(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工作、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等全部工作。本项目的逆变器、数据采集器、远红外采集终端等设备由中标单位设计和采购,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并有接入智慧能源管理平台的能力。移交前的运维管理, 竣工验收交付后,光伏组件质保10年,逆变器质保5年,其他电器设备2年质保,免费运维2年(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本光伏电站质保期范围内中标单位需对组件清洗(1次/季度),对逆变器、汇流箱、配电柜等设备巡检(1次/季度),光伏电站所有设备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中标单位设计建设光伏电站时,要保证本光伏电站质保期范围内功率因数达标。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项目类别:EPC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设计任务承担方)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2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项目技术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发电、输变电、供配电、高压电与绝缘技术,名称中含有“电力”的)。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技术负责人不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应具备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提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本项目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4.3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 转 5-2(工作日)。
(1)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2)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1和10.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等上发布。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9.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008/008005/******3/******/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9.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
9.4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通港路28号
联系人:檀主任
联系方式:******
10.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联系人:胡工、黄工
联系方式:******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
电话:******
11、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提交即可):
11.1 ******有限公司望江支行
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6
11.2 ******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1.3******银行望江支行
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51
11.4 ******有限公司望江支行
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
2024年10月31 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