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2024-1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阳林州市太行智充新建箱变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11月6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结果公告文件
原公告信息内容
三、中标情况
1、 采购内容:安阳林州市太行智充新建箱变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供应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绿城西安全运村荷风苑9幢1单元11601
控制价全费用单价:******.64元
中标金额全费用单价:******.76元
2、 采购内容:安阳林州市太行智充新建箱变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供应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570ME1R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任村镇红旗渠路27号
控制价全费用单价:******.64元
中标金额全费用单价:******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
一标段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76元。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元。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56元。
二标段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元。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元。
******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19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变更为:
三、中标情况
1、 采购内容:安阳林州市太行智充新建箱变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供应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绿城西安全运村荷风苑9幢1单元11601
控制价全费用单价:******.64元
中标金额全费用单价:******.76元
2、 采购内容:安阳林州市太行智充新建箱变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供应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570ME1R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任村镇红旗渠路27号
控制价全费用单价:******.64元
中标金额全费用单价:******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段
******有限公司,价格分36.14分,商务分25.00分,技术分20.10分,总分81.24******有限公司,价格分33.24分,商务分27.80分,技术分17.90分,总分78.94******有限公司,价格分40.00分,商务分22.80分,技术分14.70分,总分77.50******有限公司,价格分36.46分,商务分10.20分,技术分13.10分,总分59.76******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七大项相关说明中第5******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七大项相关说明中第5条要求,未提供真实性承诺,否则为无效标。)
二标段
******有限公司,价格分38.51分,商务分24.00分,技术分18.80分,总分81.31******有限公司,价格分32.65分,商务分28.00分,技术分18.70分,总分79.35******有限公司,价格分40.00分,商务分24.00分,技术分14.00分,总分78.00******有限公司,价格分35.51分,商务分24.00分,技术分19.80分,总分79.31******有限公司,价格分30.69分,商务分24.00分,技术分14.20分,总分68.89******有限公司,价格分29.40分,商务分23.00分,技术分15.20分,总分67.60******有限公司,价格分29.47分,商务分20.00分,技术分14.80分,总分64.27******有限公司,价格分35.82分,商务分12.00分,技术分12.80分,总分60.62******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七大项相关说明中第5******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第七大项相关说明中第5条要求,未提供真实性承诺,否则为无效标。)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更正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FFAH77L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黄华镇国家863红旗渠科技产业园a-6号c1599室
联 系 人:李治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FB9FC5F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国家863林州科技产业园A1栋东区
联 系 人:刘世杰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信息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4.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治兵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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